作者:朱汉斌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6/5/27 21: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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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科技保险补助新政:企业最高补贴50%

 

近日,广州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系统构建了覆盖科技活动全链条的保险产品体系,涵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环节。依托“穗科保”平台,对纳入目录管理的科技保险产品,给予企业最高50%的保费补贴,旨在降低科技企业创新风险,激发科技保险市场活力。

根据《办法》,“穗科保”平台将统一纳入广州市科技保险产品支持目录中的主险及附加险。产品分为三大类:一是,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如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二是,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风险类:如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等;三是,科技活动基础风险类:如网络安全保险、人才创业保险等。所有纳入目录的产品均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实行动态调整。

补助标准方面,对在经公开遴选的科技保险合作机构投保“穗科保”产品的科技企业,按实际发生保险费的最高50%给予补助。单份保单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每家投保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保险产品已获得其他市级部门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市财政每年度安排科技保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按保单起保时间顺序发放,额满即止。

申报流程上,采用“常年申报、集中受理”模式。投保单位在保单有效期内通过“广州科技GI”平台录入信息并上传保单、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经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审核、市科技局审定并公示7个自然日无异议后,补助资金将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每半年度集中发放一次,逾期自动滚入下个半年。

针对保单批改或退保,《办法》规定:涉及批减保险责任、减少保费或全单退保的,投保单位须先全额退回已发放补助,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合作机构未核实退回即退费的,需按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职责分工方面,广州市科技局负责政策制定、机构遴选、产品目录调整及补助资金发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负责引导合理费率、监督保险条款执行;广州市金融局负责推动产品体系建设和配合机构遴选。广州市科技局每年会同监管部门对合作机构的服务质量、产品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较好的给予激励,较差的视程度予以产品下架、取消合作等处理。对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办法》鼓励科技保险合作机构以共保体形式承保,提升风险共担能力;同时支持保险机构与投资机构开展“投保联动”,在企业投资、风险评估、增值服务等方面深度合作,构建“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

下一步,广州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公开征集首批科技保险合作机构及“穗科保”产品目录,并依托“广州科技GI”平台开通申报通道,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可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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