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晓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1-19 8: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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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环境信息公开仍需提速
 
■本报见习记者 甘晓
 
过去的一年里,PM2.5从一个专业词汇变成大众关心的话题。在一波接着一波的呐喊声中,上海市将率先向市民公布PM2.5数据。不仅如此,在近日召开的地方两会上,PM2.5数据等环境信息的公开也成为杭州、成都、广州等地的热议话题。
 
1月16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联合发布了“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连续第三年的评价结果报告。结果显示,中国113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总体继续提升,但仍需提速发展。
 
初步确立公开机制
 
为了推进和规范环保部门和企业公开环境信息,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08年5月开始实施。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发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当然,最终还是要推进环境信息的公开。”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称。
 
经8项指标评价后,宁波市以83.7分名列第一,深圳、常州、中山、台州等位列前五。全国113个城市平均分为40分,比上一年度提高4分左右。其中,75个城市得分与2008年度相比上升明显。
 
一些城市的良好案例则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实践范本。例如,自2010年起北京市建立环境信息定期公布体系,市环保局网站设立的行政执法栏目共公布419条违规超标信息,而2009年则仅公布9条。
 
亟待跨越初级阶段
 
尽管报告显示公开机制已逐步建立,然而马军认为,我国公开机制仍处初级阶段。“这主要表现在污染源日常监管记录公示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实施方面。”他说。
 
目前,本溪、九江、呼和浩特、赤峰等65个城市在评价中没有摆脱最低一档得分。
 
“这也就意味着,公众依然难以直接通过这些城市的主动公开了解身边企业的环境表现。”马军介绍。例如,在评价过程中,未能搜集到锦州市公布的任何一条2010年日常监管记录。
 
曾参与调查的环保公益组织绿色潇湘行政主管唐贺表示:“环保部门对公众申请的回应,很多让人无奈。” 绿色潇湘组织向益阳市环保局发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环保局将申请转给了市政府,市政府又转回到环保局。“期间反复多次,他们还问:‘我们要怎么公开呢?’”不过,在唐贺看来,这还是乐观的情况,还有许多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回绝了公开申请。
 
推进污染排放登记制度
 
报告最后指出,环境信息公开已经开始对排污企业产生压力。截至2011年底,共有超过540家企业就其环境监管记录与环保组织进行沟通。其中仅去年,就有218家企业对其污染问题及整改情况作出说明。
 
因此,报告认为,根据国际先进经验,建立“污染物排放登记制度”是提升环境管理的有力工具。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白兰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排放污染物时,需要向政府、其他企业、市场、贷款方、消费者、学者及当地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公开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这便是“污染物排放登记制度”的含义。
 
目前,污染物排放数据库已成为现代发达工业国家的常规做法。白兰认为:“不同国家有不同要求,但是最基本的是污染物的类型和数量,同时它必须是公开的,才能全面促进政府对环境、减排进行有效管理。”
 
《中国科学报》 (2012-01-19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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