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雪芹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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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乔杰:
着力强化我国生育力保存保障体系

 

乔杰

■本报记者 崔雪芹

目前,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对初婚初育年龄的延迟作用已不可避免,生育力下降或受损已经不再是少数患者的问题,而是育龄健康人群面临的共同困境。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乔杰向记者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在技术层面,我国妇产生殖医学专家正不断探索开发新技术、研究新机制,但是短时间内的科技发展无疑不能满足当下育龄人群的生育需求。

因此,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建议,从生育保障和现有可及的技术应用角度出发,以适应发展的眼光,及时、适度、有序开放一些原有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限制,着力强化我国生育力保存保障体系。

乔杰建议,首先,加强对育龄人群的生育力评估及其对辅助生殖技术的科学认知。育龄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为22~28岁,35岁以后生殖衰老加速,呈现“陡坡”式下滑,卵子质量和数量逐年降低。她建议在个人常规体检或生育健康检查过程中,为未婚及已婚育龄人群提供可供选择的生育力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及相关咨询,让公众对辅助生殖技术目前的成功率和局限性有科学的认知及合理的预期。

其次,有序开放卵子库服务范畴限制,积极强化建设“生育友好型”保障体系。

第一阶段,指定具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建设“自用型”卵子库,适度有序放开未婚育龄女性自卵冻存限制,同时严格规定保存使用期限。让有生育意愿而暂无配偶的女性,未来有更大机会成为母亲。目前我国在冻卵技术领域已实现了产品国产化并拥有领先国际的新技术,在运行管理机制方面,可参考我国现有精子库成熟的运行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国家主管部门依托具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建设“捐赠型”卵子库,适度有序放开育龄女性赠卵限制。目前,我国设有29家精子库,“无精”不孕夫妇可通过精子库供精顺利获得后代,但受卵巢早衰困扰导致的“无卵”不孕夫妇的临床需求却远不能得到满足,因此亟待建设“捐赠型”卵子库帮助不孕患者健康生育。

最后,着力强化生育力保存保障政策法规监管制度。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国家级的针对卵子等生物资源库的监管委员会/工作组,指定专门机构或部门,定期制定技术质控标准,开展资质审批并提请制定法规等,加强对卵子等人类遗传生物资源的管理。

《中国科学报》 (2024-03-07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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