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公布,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有上有下”的动态调整制度,并于2014年启动了试点工作。2015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起,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范围扩大到全国范围。
2020年7月,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审议通过。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程方平指出,学位授权点的快速增加,与“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密切相关,其中的确存在一些冒进、草率的开设行为,这些年来国家对其调整势在必行。
但在他看来,还有一些《办法》中未提及的问题,有待下一步解决。例如,不少硕士生、博士生毕业后不从事本专业工作,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高水平人才的极大浪费。大幅度压缩在职研究生比例,这与终身教育这一时代的总体发展趋势不符。博士点以行政官员牵头,而非学术大牛牵头,这一导向会对学术风气产生不良影响。因人设学位授权点现象严重,导致开设的一些冷门专业、基础学科专业无人问津,尤其在 “卡脖子”学科十分关键的当下,相关基础学科专业的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建设更应该加以重视。
程方平强调,数字只是一个初步导向,要把研究生教育做到名副其实,尚有很多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细节亟待完善。“当下,更重要的是要从学科、高校、国家的发展等方面,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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