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型教授”只是时代产物与过渡现象。
除非制度坚持要如此设计,否则未来会销声匿迹。
“教授”的职责清晰明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未来,不仅不会再有“教学型教授”,也不应有专事科研而不进行教学的“科研型教授”。
最近,有媒体对高校评聘将没有一篇论文的教师晋升为教授进行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大学教授要不要进行科研”这一现象的热烈讨论,其中也对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多有批评。
为此,我也接受了一些媒体的采访,也看到了高校内外人士的一些观点,这促使我对这一问题做了进一步思考。
“教学型教授”不过是过渡性现象
我首先想提醒人们注意的是,当人们在讨论“没有一篇论文就可以当教授”这样的社会热点时,无论是点赞与支持的一方,还是质疑与批评的一方,都需要清楚地意识到,像这样的讨论及其话题都不过是过渡性话题,“教学型教授”也只是时代的产物,属于过渡时期的现象。
如果我们往前看10~20年,这样的话题就不会再有了,这种分类未来也可能会销声匿迹。
之所以说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为有一些(甚至是不少数量的)“50后”“60后”甚至是“70后”学者,他们在进入高校工作前后,因为历史或者个人原因而没有攻读博士学位或者相关行业的最高学位,因为对于科研的认识有偏差而不够重视,或者就是对科研不感兴趣,或者是科研能力有限等种种阻碍或者障碍,他们几乎不从事学术研究,也没有相应的科研成果,但其中的一些人教学水平确实很高,深受学生欢迎,这种现象的确是存在的。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上述现象在“75后”的学人成长过程中,几乎不会再出现了,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博士学位或者相关行业的最高学位,没有经过严格的学术研究训练,没有相应的科研成果,甚至没有优秀的科研成果,他们根本就进不了高校!
因此可以说,除非未来高校的职务评聘制度非要做出这样的设计,否则这样的讨论话题与职称分类,在未来10~20年间大体上会烟消云散。
“教学型教授”并非破除弊端的良药
虽说我个人以为未来“教学型教授”会消失,但在当下,“教学型教授”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我对此非常理解也完全赞成。
然而,在大家热议的过程中,也有一种声音由此批评现行评价制度是完全的科研型教授评聘制度,认为是这种制度造成了“教授不教书,教书的评不上教授”,并因此认定设置“教学型教授”的评聘制度是打破现有评价弊端的利器。对此,我并不认同。
如果到我国各高校去看看,哪里有高校会(或者敢)抛弃教学方面的要求而仅要求科研?再看看现在评上教授的学者,哪里有教学不达标的人存在呢?
当然,我也理解上述说法的由来。稍微注意一下,我们不难发现,各个高校对于教学的要求几乎大同小异。
比如要达到一定的课时量,要求教学评估的优秀率在90%甚至95%以上,要求获得过校级以上等相应的教学优秀(成果)奖等,但这些对于那些申请高一级职称的大学教师来说,可能根本不是问题。
根据我个人多年参加职称评审的经验,几乎很少见到过教学工作未达到学校最低要求的人能够走到最后阶段而获得通过的。
但也正因为在教学方面大家都全部符合学校要求,即单一靠教学很难分出高下与胜负的时候,大家只能更多地参照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多寡、发表何种级别的文章、出版在何种级别的出版社等等科研方面的要素了。
虽然我个人赞同当下中国高校所推行的“教学型教授”,但我并不认为这是打破现有评价弊端的利器。
一是现有“教学型教授”的出现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权宜之计,相信未来会逐渐消失;
二是世上没有万全的评审制度,也没有万全的制度,甚至可以说,任何评审制度都会有难以弥补的缺陷,人们很难找到一个为各方所接受的完美无瑕的职称评审制度。
鉴于此,我个人认为,各个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需求设置“教学型教授”这样的岗位,以满足高校的需求,也弥补制度设计之不足。
“教学型教授”看上去很美,尝试者不多
有记者问我,他们通过调研得知,虽然不少高校都实行了“教学型教授”制度,但好像并没有太多的人愿意走上这条路,其原因何在?大学教授是否可以“分型而治”?
较少人愿意选择这条道路,我个人推测原因有三。
首先,“75后”学人,其学术成长道路与前人不同,他们不会再有那样的历史遗憾、思想意识,他们对于进入高校后的教学、科研、服务三大任务,应该说有着清醒的认识;现行的“教学型教授”岗位的出现,很难对他们产生真正的影响,甚至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岗位设置并不一定是他们未来学术人生正确的打开方式,或者至少不是他们未来要选择的一条学术道路。
其次,除非制度性设计长期存在,否则那些还愿意在高校要求进步、希望未来能够晋升到教授职称的青年学者,很难做出主动放弃自己多年的学术训练、学术修养、学术成果而仅去做一名教书匠(在这里说“教书匠”,只是全心全意教授而不做科研的意思,绝无贬义)。这期间风险太大,很难有人愿意做出这样的选择。
即便是没有博士学位而进入了高校,在工作期间读博并拿下博士学位者,这不单单是青年教师个人的学术追求,也将是时代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与高校对青年教师的必然要求。
最后,从现在的“教学型教授”岗位设置来看,一是名额少,甚至是很少;二是“教学型教授”的设置,在很多高校并不是不要科研,只不过是降低了一些科研成果的标准,提高了对教学的要求而已,甚至可以说是对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所谓名额少,大家有目共睹;
所谓要求高,是除了满足那些基本的教学量、教学评估、教学获奖外,估计还要在所在高校具有一定的教学知名度,这最后一条并不容易达到。
像当下媒体所热捧的获得了“教学型教授”职务者,在他们所在高校大都是凤毛麟角,为数极少。
由此我判断,很少会有经过多年学术训练的博士或者青年学子冒险在自己未来的成长道路上放弃科研。
我认为,在高校中,大学教授不能“分型而治”。大学不能有只管教学不做科研的教授,也不能有只做科研而不从事教学的教授,原因很简单,教授这一职称所具有的职责——教学、科研与服务,应该是缺一不可的关系。
其实,现在高校中更应该讨论的一个话题是:到底该不该设置“科研型教授”?这个类型的教授,现在在很多高校都有,但讨论的却很少。
大学教授做科研,是多少而非有无的问题
有记者问,“一名合格的大学教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在我看来,这样的问题太难回答,因为“素质”这样的词汇太抽象,也很难衡量。
就“大学教授”而言,我觉得更应该讨论的是,“一名大学教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或者达到怎样的标准才算合格?”
简单而言,一位学者想成为大学教授,就要按照教学、科研与服务这三大职责去要求自己。
凡是能够达到这三方面要求的——既要给本科生、研究生上课,还要从事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自然还要参与各种高校内外的社会服务工作——才能算是达到了一名大学教授的基本要求,也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大学教授。
我们不应忘记的是,在高校中,教学与科研既是一种平行关系,二者不可偏废,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对于大学教授而言,在讨论其科研的时候,可以讨论多与少的问题,而不是有无的问题。
我一直以为,在现在的中国高校中,可以不对助教、讲师甚至副教授做出科研要求,但应该对大学教授包括“教学型教授”提出一定的科研要求,包括数量与质量。
对于“教学型教授”的要求可以降低,或者给出一个最低要求,但至少应该有要求。既然是大学教授,就应该从事学术研究,并有学术成果发表与出版。
“教学型教授”是未来会消失的话题,但对于教学的讨论,特别是如何平衡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则一定是未来常说常新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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