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斯峒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8/3/15 9: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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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发布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本报讯 3月14日,中关村管委会正式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发挥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做优做强。

据介绍,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的方式,用于支持企业开展内部日常研发、购置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等活动。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据悉,该办法所指的企业为中关村示范区网站上公示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中,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100人以下、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办法规定,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额度,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补助标准是: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在10万-100万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高于(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10万元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高于(含)500万元的,按照每家20万元给予补助。

据介绍,每年企业向中关村管委会提交上一年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请后,中关村管委会将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对上一年度有研发费用支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企业研发费用的数额进行审核,或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最后,还将对材料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制定支持方案。

中关村管委会要求,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如实填报研发费用支出数额,一经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研发费用补助的,中关村管委会将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退回已拨付资金,一定时期内中关村管委会不再受理其相关公共政策支持资金的申请。(斯峒)

《中国科学报》 (2018-03-15 第8版 首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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