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天琪
2017年,施普林格出版集团旗下期刊《肿瘤生物学》撤回已刊登的107篇中国论文,创单次撤稿量之最,引发国内学术界震动。该事件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国内的学术生态上来。
当下的学术生态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背后的利益纠葛以及打破藩篱的途径在哪里?这些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评价体制难逃其责
“此次撤稿事件的当事人很多都是医生,很多医生可能临床治病的能力很强,而写英文文章的能力没有那么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利顶说,这也表明目前以论文作为唯一考核标准的评价体系还带有强烈的“一刀切”色彩。
难道一个外科医生做好1000例手术还不如写1篇论文?患者会找写论文的大夫看病,还是会找好的临床大夫治疗?答案显然是后者。
评价机制是指挥棒,是造就大环境的关键机制。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所长张柏春看来,合理的、多元化的评价机制是给科研人员以合理发展路径的根本。
“对于主要以高水平论文作为成果体现形式的基础研究来说,以论文作为评价标准是合理的。但有很多应用科学和技术领域的研究工作通常着眼于解决关键的实践问题,所做出的发明或创新未必适合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张柏春表示,像新型号产品的研发和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解决等,就没必要通过论文显示其创新价值。
处罚是建立诚信的保障
此次论文撤稿事件发生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23篇受资助涉嫌造假的被撤论文作者做出取消资助、禁止5年内申报基金项目的处理。不过,至今未见任何被撤稿学者所在机构对他们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成为国内类似事件的一般处理方式。而在国外的学术共同体中,这种情况不易发生。“国外学者一旦出现这种状况,基本上在研究领域内就失去了影响力和人格,无法继续从事科研。”陈利顶认为,类似情况的惩罚一定要严格,“如果失去了诚信,从业资格应当被取消”。
2015年年底,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具体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五不准”要求表明了中国学术界对学术造假“零容忍”的态度。但在张柏春看来,态度主要是一种倡导,并不能取代惩戒措施。“对于那些自律能力弱的人来说,仅靠倡导是不够的,需要有惩戒措施,提高造假的成本。有关部门要针对具体问题制定详细的规则。”他强调。
比规则更有作用的是精神力量
“我们经常教育学生,学术态度、职业道德是头等大事,违反科研道德的事情是不允许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所长吴清平说。他一再强调,科研人员应当有自己的职业操守。
学术生态的土壤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学术共同体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学术不端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术生态环境,学术诚信的缺失或者学术道德约束机制的“失灵”,是重要症结所在。
“一个社会要想运行好,法规当然是必需的,但比法规更有作用的是精神力量,是理念、价值观等文化因素。”张柏春提出,修复学术共同体和学者的精神世界才是端正学术生态的强大内在力量,“学者们都看重尊严,诚信至上,学术共同体才会是自律的”。
《中国科学报》 (2018-03-15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