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韩扬眉
近日,一篇题为《中国传统文化对蟋蟀身体与战斗力关系的认识》的文章发表在《自然辩证法通讯》,引起人们关注,尤其结语中延伸的“蟋蟀是一种负载中华文化的民族昆虫”的提法,成为争议焦点。对此,《中国科学报》专访了文章作者、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陈天嘉博士。
《中国科学报》:有人质疑蟋蟀负载中华文化这个提法,称其“民族昆虫”不合理,你怎么看?
陈天嘉:“民族”是就人类而言,昆虫当然谈不上什么“民族”。“民族生物”是指特定民族社会及其文明与之发生特殊关系的生物。这涉及另一门新学科“民族生物学”,它研究当地人在特色文化和独特自然环境下,与当地独有动植物进行有趣互动,产生的独特文化现象。中国斗蟋、巴厘岛斗鸡、西班牙斗牛都值得研究。科学人类学家还从某个区域或民族文化的视角,研究自然知识生产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民族昆虫”的概念可以从这些意义上理解。我在这篇文章中谈的是中国的蟋蟀品种,尤其是博戏蟋蟀。其实,只要结合语境和民族生物学,就不会误读我的原意。
关于中华文化,我们会联想到传统儒释道等哲学和宗教思想层面的东西,比较高大上。但文化也存在于民间日常生活中,有器物层面的体现。宋代以来,中国历史上皇家贵族、文人墨客、市井百姓都曾一度喜爱斗蟋蟀,大书法家黄庭坚甚至赋予蟋蟀五德标准。中国人在斗蟋器具、比赛规则和产业等方面产生了诸多特有的文化现象。至今,山东宁阳、宁津、台湾新化镇等地还有成熟的斗蟋文化产业。
从全文看,这句话是结论之后的延伸,呼吁大家能从更健康的角度去关注中国蟋蟀文化,关注合理的资源利用与开发。用蟋蟀赌博是违法的,过度捕捉蟋蟀也会对物种和环境造成破坏。
《中国科学报》:这项研究如今引发网友关注,你怎么想?
陈天嘉:感觉很意外,其实这只是一个小众的研究方向。我原来在历史学系从事科技史研究与教学。团队多年来一直坚持研究中国传统科学文化资源,从当代科学的视角整理传统自然知识。我们研究过单质砷、秋石、人部药、尿疗、食用胚胎等,研究人们制造、加工、使用它们的科学原理和历史依据。除了史料研究之外,也做模拟实验,使用当代检测手段。研究对象是旧的,但力图有新的视角和手段。
研究贵在求知,我们基本没有受到国家研究基金专门资助。这样的研究,读者少,引用率不会高,不会给刊物提高影响因子,审稿人也不好找。现在有学科外的读者注意到,也算是幸事吧。
我多年给研究生上“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一些读者注意到了我的身份,我视为鼓励和督促。学者与公众实质性社会互动的机会很少,不同知识背景、视角乃至立场,对问题的关注点也不一样。我偶然遇到了这个机会,觉得还好,大家理性讨论就好。
《中国科学报》:你当初怎么想起研究蟋蟀的?
陈天嘉:国际动物行为学界把蟋蟀作为模式生物,研究其行为方式和身体器官与战斗力之间的关系,用于发展争斗机制和策略的理论模型等。我的研究受《自然》上发表的德国动物行为学家霍夫曼等人《飞行能恢复蟋蟀战斗力》,以及加拿大生物学家贾奇等人的《雄性斗蟋的武器》(发表在PLOS one)的启发。两文都提到,他们的工作从中国传统斗蟋蟀经验中获得灵感,进行了严格的科学验证。
事实上,中国关于蟋蟀的历史文献和民间经验还有很多,从科学史角度一定还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内容。大家议论的这篇文章是我系列研究中的第四篇,前三篇相继发表在《自然科学史研究》(《中国古代至民国时期对蟋蟀行为的观察和认知》)、台湾人类学刊物《民俗曲艺》 (《中国斗蟋蟀博戏中的芡草与芡法》)、《中国典籍与文化》(《中国传统蟋蟀谱研究》)上。
《中国科学报》:把蟋蟀作为一项学术研究,你的研究方法和思路是什么?你又如何看待这项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陈天嘉:传统的科学史研究者,多把注意力聚焦在中国人对蟋蟀生活习性和形态等方面的认识上。而我从动物行为学视角研究斗蟋博戏,这是新的尝试。我尽力搜罗迄今仍存的所有蟋蟀古籍和今人著作,通过民间走访还找到了新的蟋蟀典籍。我也做了田野考察,走访北京地区的斗蟋赛场,聚焦历史上和民间对蟋蟀行为特别是战斗行为的相关认识,使用动物行为学的概念框架提炼和分析,看一看哪些内容有待科学验证,哪些能够为今天的行为学研究提供启示。
说到价值和意义,其实这也是做基础研究经常讨论的。今天,当我们在谈一件事情价值意义时,更多是与经济效益相关,但可能忽略了学术价值。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等,其目的更多在于弄清楚一个历史事件或澄清一个思想观念。像我研究中国历史上如何认识这个昆虫,产生了哪些知识,把这件事弄清楚了,本身就是它的价值。
事实上,研究蟋蟀也的确很“有用”。比如仿生学,荷兰研究者利用蟋蟀尾须感受气流的原理制作了人工蟋蟀毛,应用于飞机机翼上的大型传感网络。又如蟋蟀斗败后恢复战斗力的情况,以及动物行为中的“替代活动”,是否能够有助于理解人类的拖延症等心理问题,也很值得研究。
《中国科学报》 (2018-12-07 第4版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