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琦)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201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03个,工程总规模达日产90.08万吨,最大海水淡化工程规模为日产20万吨。
2013年,全国新建成海水淡化工程8个,新增海水淡化工程产水规模为日产水12.55万吨;新发布海水利用相关标准14项,包括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2项。同时,海水利用作为重要内容先后被列入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等国家和地方重要规划,浙江、河北和青岛先后发布海水淡化发展规划或行动方案,沿海地区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稳步推进。
《报告》显示,全国海水淡化工程产水的终端用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用水,如首钢京唐港、天津大港新泉、辽宁红沿河等海水淡化工程;另一类是民用供水,如浙江嵊泗,西沙永兴岛、赵述岛等岛屿海水淡化工程。
在海水直接利用方面,2013年我国沿海火电、石化、核电等行业普遍采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年利用海水量稳步增长。截至2013年年底,年利用海水作为冷却水量达883亿吨。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方面,2013年,除海水制盐外,我国海水提钾、提镁、提溴等行业也发展较快。
《中国科学报》 (2014-08-14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