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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推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30%教师转岗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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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大学任教逾20年,王虎和他的同事兼好友赵欣之间,最大的差别或许就是头衔:王虎是教授,赵欣是副教授。虽然两人所属学院不同,研究方向不同,但日子过得一样“滋润”:有学生带,有课题做,工作稳定,衣食不愁。
然而,浙江大学正在推行的一场人事改革,却让两位大学老师的职业生涯出现了拐点:王虎还是王虎教授,但赵欣却要“下课”了——他将离开讲台,不再与学生和学术打交道。
刚刚过去的11月,浙江大学推行的一项名为“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人事改革,终于到了收尾阶段。从今年暑假以来的几个月,学校里有些人心惶惶。因为按照这项新的人事改革方案,有一定比例的老师将不再续聘原先的教研岗位。未来不久,他们将走向全新的社会服务类岗位。
不站讲台、不做科研,那还算是大学老师吗?在这场改革面前,浙大的老师们不仅面临着一次身份认同危机,也预感到一丝紧张——大学教授,未来不再是一个铁饭碗。
30%教师转岗社会服务
按照大学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浙大的教师岗位被分为5大类。改革方案的最初设想是:各学院内大约30%的教师将被“分流”到社会服务类岗位,告别学生和学术。
王虎是浙大的一位文科教授,填写学院下发的2010年岗位聘任表,他感到有些吃力。今年的教师聘任办法,和以往截然不同。
按照《
浙江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下称《实施意见》),在浙大今年的教师聘任中,学校将按照大学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把教师岗位分为5大类,分别是“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学为主岗”,“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和“团队科研/教学岗”。
王虎填报的是“教学科研并重岗”,凭借多年来在学院里的“江湖地位”,他认为自己“上岗”不成问题。
浙大的多数老师,不论是文科还是理工科,都把“教学科研并重岗”列为首选。老师们私底下议论,这是一个最稳妥的岗位,“科研和教学都沾了,以后日子照过,跟过去没什么差别。”
相比之下,全新的社会服务类岗位,则被认为是“前途未卜”。按照《实施意见》,走向这一岗位的老师,身份还是浙大教师,享受同样的津贴待遇,但今后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从事社会服务、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研究以及教育培训、咨询等工作,学校将通过业绩对其进行考核。
由于浙大在推进岗位分类管理时,对五大岗位分别设置了聘任要求和比例。按照改革方案的最初设计,各学院聘任岗位中,属于第三类岗位的社会服务类岗位,比例大约为30%。
当惯了传道授业解惑的大学老师,突然之间要去“为社会服务”了?文科院系的老师首先感到迷茫。“理工科,还有可能从事应用类的技术推广,搞人文科学和基础研究的,怎么到社会上去混?”王虎不由为赵欣的前途捏把汗。
赵欣早年硕士毕业留在杭州大学任教(1998年杭大合并入浙江大学),当时也算是“临危授命”——系里要求年轻教师勇挑教学重担。赵欣讲台一站,20年过去了,期间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好几次深造机会。所以,如今反观赵欣的履历,有一块明显的学历短板:没有博士学位。“这次,他们学院里排座次,没有教研岗位留给他。”王虎认为,正因为没有博士学位,赵欣才会在今年的聘任中失利。
在理工科院系,即便是有条件从事“社会服务”的教师,大多也不愿意去应聘。按照《实施意见》,教师岗位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即聘任期满后,教师来年如果要回归教研岗位,可以重新申报。但老师们顾虑甚多。“出去容易进来难,万一以后政策变了或者领导换人了,教职不就丢了?”
在校内,绝大多数教师都不看好新设立的社会服务类岗位。也正因此,“教师岗位分类”顿时演变成了教师“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