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云:对于为何中国教育经费占GDP比例没有达到4%,有财政部官员解释,其中原因之一是,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他举例说,据统计,去年全国财政收入51300亿元,占GDP的比重大致是20.8%,而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基本上都在35%以上。
如果媒体报道时没有断章取义,那么,这个观点难以令人信服。
首先,我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其他国家相较具有一定的不可比性。表面上看,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但是,这里我们所指的51300亿元国家财政收入,仅仅是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也就是预算内收入。而还有一部分非税收入虽然纳入预算管理,却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办法,没有记入这5万多亿之内。比如,常见的有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等。这一块收入的总量并不小。
在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的一般性预算财政收入往往只能应付日常运转,而建设性支出大部分都得依靠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因此,从财政收入结构的角度来分析,仅仅说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很难推导出教育投入不足的结论。
在我国,如何提高财政收入“两个比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分税制改革和费改税的顺利进行,已经取得了改观。财政收入的总量跃上了5万亿的新台阶,国家对教育的支出总量也大幅度提高。但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和速度,却始终没有跟上前进的步伐,不能不说确有很多制度性问题。
在公共选择理论家眼中,政府也被看作是理性的经济人,政府的施政行为也是在各种约束的条件下,做出最优的选择。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我们可知,只有当教育支出的增长能获得相应的回报,政府才有足够的激励或动力来扩大教育投入。而就我国国情而言,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数十年的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之低,难以想象。如果半公益性的高等教育支出都难以获得相应回报,更别说纯公共产品的基础教育的投入了。
再有,就我国的税制结构而言,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占据主体地位,在生产性增值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下,各级政府都可能热衷于投资和建设。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互补性较强的第二产业,比如,水泥、建材、钢铁和汽车等行业,都是纳税重点领域。我国个人所得税仅仅占到2007年税收总收入比重的7%,而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就很好解释,为什么我国的教育经费支出虽然增长较快,但比重却始终较低,尤其是基础教育部分很低。我国的税制结构并不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并不完善,征管难度较大、成本高。这样必然导致各级政府对人力资本投资与积累的弱化。而反观西方发达国家,他们多数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所以对劳动收入的更高或更多累进的税率,鼓励了教育支出的增加。
当然,在中国人均收入仅1740美元的情况下,要提高个人所得税比重无异于缘木求鱼。当务之急,应当提高工人工资在增加值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放水养鱼,藏富于民。教育投资是百年大计,国民素质的提高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长久动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偏废。
□李华罡(中国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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