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EPO)于上周作出最终裁决,否决了一项富有争议的胚胎干细胞专利。对于这一裁决,研究人员应该会欢呼雀跃,而生物技术公司很可能会嘲弄一番。
这一专利涉及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研究人员James Thomson开发的技术,即培养来自植入前胚胎的灵长类胚胎干细胞。在上周的裁决中,EPO支持了2007年夏天作出的裁决,否决了这一专利。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专利局支持了这项专利,以及另外两项与胚胎干细胞来源和复制有关的专利。这三项专利由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会(WARF)于1995年提出申请,因纽约市公共专利基金会和洛杉矶市纳税人和消费者权利基金会(FTCR)的联合控诉,于2006年10月开始进行了重审。这两家基金会声称,这些专利阻碍了干细胞研究,而且在Thomson之前其他研究人员已经开发出了这种技术。
在一份EPO关于当前决定的声明中,扩大上诉委员会说,依循欧洲专利公约,“不可能承认一项包括了人类胚胎使用和破坏的发明专利”。
英国国立医学研究所干细胞生物学和发育遗传学主任Robin Lovell-Badge说:“我能想象很多人松了一口气。将会有很多其他的生物技术公司,对干细胞的应用或衍生产品感兴趣,或将其应用到筛选方法中。”
然而,也有人认为,这一裁决对于那些潜心于开发胚胎干细胞技术的生物技术公司来说是一个打击。据报道,EPO的裁决可应用于大约200个欧洲其他未决的专利申请。
不过,EPO裁决声明,这一决定并不适用通常的人类干细胞专利权。David Earp是干细胞生物技术公司Geron的首席专利顾问,这家公司在欧洲拥有数个未决专利申请。他表示,他相信这一裁决仅适用WARF专利,专利局很快将会处理Geron的剩余申请。(科学网 梅进/编译)
更多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