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婷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对教育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纲要》自启动研制以来就备受瞩目。这是一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答卷”,是引领未来10年我国教育发展的纲领性计划。因此,深入学习领会《纲要》的核心要义,按照《纲要》的指引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强国的建设成效,更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首个以教育强国为主题的国家行动计划
“教育强国”作为一个政策话语正式出现在政府文件中是在2010年。当年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建设教育强国”首次被写进党的工作报告之中。2019年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又提出“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
“教育强国”从一个政策话语到成为党和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首先应归功于近20年来我国教育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经历了恢复发展和系统性重建后,渐渐步入正轨。因此,2010年,基于当时教育的发展状况,我国提出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那时我们还没有足够的信心提出“建成教育强国”。
但是,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到今天仅仅过去15年,我国教育就已经发生格局性变化,取得世界瞩目的成就。我们已具备了建成教育强国的坚实基础,中国的教育既可以在国家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也能够在世界教育体系中占据更重要地位。其次,“教育强国”作为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新时代党和政府对教育属性认识的不断深化。
长期以来,教育更多被看作民生事业,它在国家发展中的巨大潜能并没有被充分认识。但是,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以来,教育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成为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战略性支撑。《纲要》提出教育具有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这对教育属性认识的提升意义重大,不仅深刻洞悉了教育的本质,更抓住了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根本所在。因此,作为首个以教育强国为主题的国家行动计划,《纲要》的发布凸显了新时代党和政府大力发展教育的决心。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的发展思路,这一思路在《纲要》中得到充分贯彻和落实。首先,《纲要》提出的教育强国“六大特质”充分体现了教育、科技、人才的内在关联性和共生性。“六大特质”指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这些特质并非就教育论教育,而是将教育强国建设放在整个社会系统中进行思考。历史经验表明,世界教育强国的重要特征就是教育、科技、人才的内在共生性,教育强大的国家必然也是世界人才集聚地和世界科技创新中心,因此教育强国绝不仅仅只是教育强,必然也是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因此,深入认识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关键所在。
其次,《纲要》提出的建设任务充分体现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部署的思路。一方面,教育强国建设与人才强国建设密切相关,但是人才强国建设并不只是培养人,还要通过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进而提高我国人力资源水平,使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纲要》强调,要通过做强基础教育,提升国民整体素质;通过做强高等教育,提升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通过做强职业教育,提升劳动力从业水平;通过做强终身教育,为公民提供不断学习发展的机会。
另一方面,教育强国建设与科技强国建设的关系非常密切。历史和现实表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科技竞争、产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凸显,因此,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应在国家科技竞争中发挥重大作用。《纲要》强调,高等教育应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进一步发挥创新策源地的作用,在重大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前沿科技发展等领域实现原创性突破,培育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助力我国科技发展在更多领域实现领跑,占据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为国家发展赢得先机。可以说,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部署打开了教育强国建设的思路,拓宽了教育强国建设的视野,真正把教育强国建设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推进。
以综合改革和自主创新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落实落地
《纲要》作为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教育强国建设的路径和举措。这些举措中有两个最为亮眼的关键词——综合改革、自主创新。从综合改革来看,《纲要》不仅在高等教育部分提出要“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而且用专章论述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对教育评价机制、人才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依法治教机制、教育投入机制、一体统筹推进机制等改革进行了详细说明。
可以看出,这些改革与以往有很大不同,一方面,这些改革处于教育体制机制中的核心关键点,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因此其改革必然带动教育整体发展,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另一方面,这些改革的推进必须打破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而形成的条块分割思维,打破部门利益的桎梏,以多部门联动和协同将改革推向深入。
当今,我国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一些体制机制壁垒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发展活力,因此深化综合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教育发展摆脱这些束缚,打破教育内部以及教育与社会的各种壁垒,激发出教育内在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
与综合改革这个关键词不同,自主创新作为一种要求,其精神内涵渗透到《纲要》的很多方面。首先,自主创新体现在创新性地自主设立标准方面,如教育强国的“六大特质”就是我国首创,也是我们建设教育强国的方向和引领。其次,自主创新体现在创新性的制度设计方面,如《纲要》提出的“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等,都是面向近年来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而提出的创新性制度举措,其间蕴含中华民族的教育智慧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形成的教育模式,以这些创新性举措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必能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强国之路。
最后,自主创新意味着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纲要》作为国家行动计划,在体现国家战略意图和改革方向的同时,也鼓励地方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探索创新。这就要求各类办学主体必须转变僵化封闭的观念,以创新的姿态投入教育强国建设,以《纲要》的思想精神为引领,以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创新不断解决教育问题,通过自身努力为教育强国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系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科学报》 (2025-01-27 第3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