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占祥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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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作制度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路径

 

■孙占祥

农作制度也称农作系统,是指一个区域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林种养加等多种相互关联的亚系统的集合体。与耕作制度相比,农作制度的含义与功能进一步拓宽,将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流通经营体系融合为一个整体,从农业宏观战略、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经营管理等全产业链角度设计区域或一个生产单元的农业系统,这一理念对于提高农业系统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保护并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等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农作制度包括种植制度、养地制度、经营管理制度等内容。种植制度是指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的作物组成及其在时间(种植顺序)和空间上(种植地点)的配置安排。具体是指在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种什么作物和品种、每种作物的种植方式、作物之间应如何安排及种植地点等内容。

养地制度是指与种植制度相适应、以提高耕地及土地资源生产力和利用率为内容、以养地为中心的一系列技术措施体系,主要包括土壤耕作和土壤培肥。土壤耕作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土壤表面状态和健康耕层,调节土壤水、肥、气、热的关系,为作物根系生长发育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并减少水土流失。土壤培肥的核心是保育地力和提高土壤养分利用率,目的是提高作物产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现代农作制度把农业生产与产后营销、种植业与养殖业等结合在一起,针对一个区域或生产单元,从社会经济层面全方位设计区域农业系统,出现了经营管理制度的概念。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既要考虑生产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还要考虑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生产成本的合理性,更要考虑产品的出路等。

基于农作制度视角,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路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调整种植结构,优化种植模式。在农业新常态下,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数量不足,而是结构性矛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种植业生产要求,应该不断调整完善全国和区域种植制度,优化区域种植模式。具体来说,要建立与国家和市场需求相匹配的粮经饲三元结构。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的原则,从国家层面确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优势产区,强化功能区建设,在确保小麦、水稻等口粮产能稳定提高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其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和饲料作物等的种植面积。要建立与区域需求相适应的特色种植模式。针对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地优化作物田间布局,建立资源高效型种植模式。要建立与环境友好相协调的区域种植模式。针对各地普遍存在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充分利用作物自身特性,立足于环境友好目标,建立环境友好型种植模式。

第二,协调生产生态,强化养地制度。新时期农业面临的资源约束不断加剧,按照国家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必须突出用养结合,强化养地制度建设。首先,大力推广生产生态协调的生产方式。针对我国不同生态类型区的资源禀赋条件,围绕已确定的主导种植模式,持续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研究和示范工作,提升生产的科技水平,如在粮食、油料、经济和饲料作物主产区,应积极开展节水、减排和化肥农药合理施用等方面技术研究;在旱作区应积极推广节水技术研究和示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等。其次,大力推广用地养地结合的土壤耕作技术。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农业副产物,积极开展农田地力提升技术研究和示范,如在粮食主产区,要开展玉米、水稻、小麦秸秆还田技术研究;在蔬菜主产区,应积极开展利用尾菜生产有机肥还田增碳的技术等;协调生产生态关系,要在确保产能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耕地质量稳定提升和可持续利用。

第三,促进产业融合,提升农业效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以关联产业升级转型为契机,积极发展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农业功能,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农业效益。首先,建立种植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协调发展的区域农作制度。各地区在设计主导种植制度时,要充分考虑生产产品的去向,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要与下游产业需求相匹配,促进产业之间协调发展。其次,积极发展农业服务业,建立基于全产业链的农业服务体系。新时期农业发展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应按照全产业发展的需求,构建从种植业到农产品加工业的全程技术服务体系,科研人员要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各个环节亟须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按照国家鼓励成果转化的新要求,划分公益性和商品性服务,转变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调动其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再次,适度拓展农业功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要围绕国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在保证各地区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拓展农业功能 。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关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技术层面的支撑,需要农业经营主体思想上的转变,更需要国家政策的保障。 按照农作制度的理念,统筹谋划设计我国和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是农业管理者、科技工作者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同责任所在。

(作者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中国科学报》 (2018-04-18 第5版 农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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