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珉琦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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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让 制度先行

 

■胡珉琦

最近,河南驻马店一名女子在斑马线上被行车撞倒,后遭二次碾轧的新闻受到了许多公众的关注。实际上,被称为“生命线”的斑马线没能给行人一个安全的空间,在国内一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据公安部交管局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对很多司机来说,这只是交规的考试内容而已。

归根结底,国内机动车司机主动避让行人意识不足,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把行人当做是和自己一样的交通对象对待,而不认为行人在道路中其实是弱势群体。

而真正考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常常是它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这种态度当然一方面是要求司机文明礼让,可在现实中,这种自觉的养成首先需要依靠制度设计。

既然行人在道路上是弱势一方,尤其是在步行人数较多的地方,相关部门是否制订了向行人倾斜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目标和计划。比如,增加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长;扩充按钮式信号灯;在没有红绿灯设置的斑马线地点也有显眼的指示装置;在一些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给司机设置停止线,要求其必须停下,先观察路口情况等等。在美国和日本,“停一停”的指示设置,为交通事故的下降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因此,对弱势群体做出特别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倡议和笼统的规定上,而是必须在制度和管理层面真正做到科学化、人性化和精细化。

除此之外,像新加坡这样以严厉的处罚制度闻名的社会,事实上也提供了解决文明缺失问题最有效的一种方法——让每一个不遵守规则的人付出最昂贵的代价。

它的前提是有严格细致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处罚的规则,它不能只针对机动车司机,还得包括行人的行为。在新加坡,行人闯红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有从罚款、强制教育到监禁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内容。

重罚之下必有成效,酒驾查处就是国内最好的例子。目前,北京地区已经开展了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规定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将罚款200元、记3分。类似的举措在成都、杭州、深圳也已经纷纷施行。

如果我们还无法让人性都能产生尊重和保护弱者的自觉,那么让那些道路“霸主”有足够的畏惧,不敢轻易突破规则,就是对他们最好的约束。

《中国科学报》 (2017-06-23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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