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香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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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练胆”少年,缺爱不缺胆

 

近日,一则《“杀人练胆”案背后的少年“炫耀帮”》的新闻震惊网络。2005年11月25日,遵义市汇川区的三阁公园,在社会青年刘强的怂恿和带领下,“炫耀帮”的8个“兄弟”用刀砍向了一位陌生人,受害者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案发时,这8人均是在校学生,年纪最大的18岁,年纪最小的14岁。时隔11年,这8人最终被捉拿归案。

2000年初,在遵义的青少年群体里,组建帮派成了一种风气。帮派成员可以帮朋友打架,还可以收钱帮忙打人。

其实,国内犯罪学研究者早就提出,当时青少年帮派活动在国内的泛起,有着深刻的现实诱因和历史根源。它既是诸多社会矛盾、消极因素综合征,同时又和青少年心理因素密不可分。

从心理因素分析,它突出地表现于个体自我控制力的失败。青少年一方面认知能力低,认识上充满了主观性、片面性和情绪性,缺乏独立的评价能力,道德法制观念淡薄;另一方面,情绪不稳定,极易导致青少年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和畸形的需要结构。

结伙既是青少年渴望友情,乐于合群的心理需要的外在表现,同时又是减轻恐惧感、孤独感、自卑感的消极行为。青少年帮派组织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青少年模仿性强、个人认知力低、从众心理强、不良心理发泄的结果。少年帮派的组建,能够增强帮派成员的安全感,特别是那些无业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或势单力薄而被推向社会的青少年,这种需求更加迫切,还能够使帮派成员产生罪责扩散心理,更加胆大妄为。

同时,心理学认为,人的成长过程在本质上是“生物人”不断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其间家庭启蒙、学校教育和社会学习是最主要的环节。

家庭启蒙对青少年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不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往往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早原因。不良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价值观扭曲、父母离异、家庭不和谐、家教失当等,而不良家庭教育主要是指娇生惯养、简单粗暴、放任不管等教育态度和方法,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等。

此外,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主要场所。犯罪学研究者指出,校园帮派的形成也是当时学校教育失范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教育内容的缺陷、教育态度的偏差、教育方法的不当,再加上学校管理的疏漏,极易导致学生形成消极甚至错误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难以使学生具备独立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也缺乏应有的爱与关怀。(朱香)

《中国科学报》 (2016-12-09 第3版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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