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隋淑光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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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中的“高考移民”现象

 

■隋淑光

【离我们生活的时代最近且影响最大的一次冒籍事件的当事人,为清末状元张謇。】

在《儒林外史》中,杜少卿出身于“一门三鼎甲,四代六尚书”的世族,却藐视科举。书中第32回提及他要堂而皇之地帮助一位考生“冒籍”参加童试,并声言“学里秀才,未见得好似奴才”,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离经叛道的个性,也可使读者管窥“冒籍”这一科举舞弊行为。

在科举考试中,从县试、府试、院试到乡试,原则上都要求考生在籍贯所在地应考。如果考生违背规定,以假冒的籍贯到其他地区应试,即所谓冒籍,有似于今日的“高考移民”现象。总体来说,吸引考生敢于犯险冒籍的原因有两个,其一,为趋易避难;其二,为取得考试资格。

在明、清的科举考试中,童试和乡试的录取采取“分省定额制”,也就是说各地的录取名额基本上是固定的。这样,因为不同地区的人口数量不同、教育水平参差,就导致考试的难易度上有较大差异。以清代乾隆十八年乡试的录取比例为例,安徽省人口数为12435361人,录取人数为45人;四川省人口数为1368496人,录取人数为60人,两地在录取比例上竟然相差12倍之多。为了方便客居他乡的商人子弟就学和就近应考,明、清两代均在一些省份设置了商学,商学学生归属于商籍。商籍人数较少,录取比例较高。此外,清代八旗子弟享受一定优遇,旗籍的录取比例也较高。因此就有考生避难就易,通过在其他地区应考和冒占商籍、旗籍等来提高跃过龙门的可能性。

在各朝代的科举考试中,对于考生的应试资格均有严格的限定,而且不同朝代对此的限制也有所不同。明代和清代规定胥吏、倡优者的子孙、被罢免的官吏及犯过罪的人等,均属于身世不清者,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如在《明史》卷七十中记载:“其学校训导专教生徒,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俱不许入试。”在清代还曾先后规定:“民快之子,虽经出继,仍不准考试。”“户部库丁,自属贱役,不准捐考”。其中还有一条是“冷籍不得入试”。所谓“冷籍”,按清代规定就是三代没有做过官,或三代以内不曾有人中过秀才、举人之类的家族。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当时所设置制度下的应试公平,明、清两代针对冒籍现象采取了严格报名程序等一系列应对措施。例如,规定在报考生员时每五位考生相互担保,再请一位廪生(考试成绩优秀,由府、州、县按时发给津贴补助生活的生员)为他们担保。六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在清代,为了甄别考生的籍贯,还派生出了审音制度,即由专人核对考生口音,以防冒籍。到乾隆十年,这一制度趋于完善,专门设立了审音御史负责审音事宜。

但是由于当时信息渠道不通畅,科举弊端横行,加之“一举成名天下知”的诱惑力,使得考生敢于犯险,冒籍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其中离我们生活的时代最近且影响最大的一次冒籍事件的当事人,为清末状元张謇。

张謇的祖先世代务农,属于当时规定的“冷籍”。虽才华已显,却无法应考,因此他在老师宋璞斋的建议下冒认为如皋张氏的族孙,改名为张育才,并顺利考中生员。但是张氏一家借机反复勒索钱财,张謇家不堪其扰,几近破产。不但如此,张氏一家稍有不逞就向官府举告“张育才”忤逆不孝,张謇因此被囚三个月。他进退失据,甚至一度产生轻生念头,曾以《占籍被讼之如皋》一诗记载其时的窘况和愤懑:“丝麻经线更谁尤,大错从来铸六州……惆怅随身三尺剑,男儿今日有恩仇。”

在忍无可忍之下,张謇破釜沉舟,主动请求革除秀才身份,改回原籍应试。所幸的是,一些正直的官员和读书人如江苏学政彭久余、通州知州孙云锦、海门厅训导赵菊泉等怜士惜才、曲为援护,几经周折,最后经礼部核准,他被划归为通州籍生员。后张謇经六次乡试得中南元,五次会试得中清光绪二十年甲午科状元。十年寒窗,三场文战,七篇文章,终于有了结果。

《中国科学报》 (2015-01-09 第11版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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