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米
近日,“湖北孝感高中70余名教师因对编制问题不满罢课抗议”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起源于孝感高中面向社会发布的一则公开招考公告,称学校将对外招录编制名额50位。这带来的直接问题是,学校尚未解决编制的100多名老员工可能会面临分流的风险。教师们为表达不满,在学校罢课静坐。
毋庸置疑,这又是编制惹的祸。究其原因,在于与编制捆绑在一起的待遇和福利。对于事业单位,尤其是学校来说,编制被视作宝贵的“铁饭碗”。有了编制,意味着进入体制内,生活稳定,晋升也相对容易;反之,无编教师的工资主要来自择校生缴纳的择校费以及民办中学的收入等,如果学校不续约,依旧面临被开除或失业的风险。编制内外,同工不同酬,也难怪老师们关心自己是否“在编”。
事实上,类似孝感高中的罢课事件在我国并不少见。近年来,湖北、成都等多地中小学都出现了老师罢课停课事件,其中不乏名校。
199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指出,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然而,法律并没有为教师权益受到伤害后的做法提供相应的条文支撑,教师的维权道路也因此障碍重重,无怪乎很多人感慨教师法是“软法”。
一位曾经参与罢课的老师说过:“作为教师,我们不可能使用暴力,也清楚不能触犯国家法律,于是我们大家决定采用不讲课、不布置作业、让学生自习等方式来表示抗议,争取引起政府和新闻媒体的注意。”
不过,教师的职责是育人,因为编制罢课耽误教学,不仅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业造成了负面影响,可能还会引起学生的效仿,实在是要不得。
教师利益的诉求,本应有着更为通畅的上诉渠道,并得到政府更及时、更积极的回应。在国外,很多国家有着专门的教师协会和工会等类似的组织来帮助教师谋求福利,而在国内,特别是在偏远地区,由于各种限制,教师们的权益诉求渠道一直不通。
同许多部门的编制问题一样,教师的编制问题也非一日能够解决,在此情况下,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学校以及相应的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完善教师的利益诉求渠道。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缩小编制内外教师的待遇不公问题,比如可以建立一些相应的竞争机制和指标,作为衡量教师的成果和待遇标准。这样不仅可以刺激他们的工作热情,提升教育质量,也可以缓解编制带来的同工不同酬的巨大落差,保证国家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科学报》 (2014-09-16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