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韩天琪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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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环境:优惠政策不如简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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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优惠”政策以及行业壁垒等问题的大量存在,混淆了市场的效率与公平原则,不但市场混乱,也浪费了本来就稀缺的资源。

■本报见习记者 韩天琪


 

高明华

李义平

前不久在国务院召开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有民营企业家表示,不需要国家的产业政策扶持,只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企业自己就可以做好。另有民营企业家表示,不需要政府补贴,只希望市场环境公平。无独有偶,在今年4月份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多位民营企业家谈到,民营企业不要政策只要公平。

民企“不要补贴要公平”“不要政策要公平”的言论与政府一贯实行的产业扶持政策显然并不合拍。那么,“补贴”“政策”真的已经成了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吗?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公平市场环境意味着什么?

补贴与公平的悖论

“补贴政策对于没有得到补贴的企业就是一种不公平。”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高明华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企业具有自负盈亏的性质,应该是自主的。对于任何性质的企业来说,为什么其中一些能得到补贴,而另一些不能呢?获得补贴的企业增强了其竞争力,而没有获得补贴的企业则处于竞争的劣势。”

企业家们普遍认为,政策的刺激补贴最终让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容易形成“马太效应”,使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政府对企业的补贴通常是有门槛要求的,这些门槛要求或以规模来论,或以某项工艺和环保要求来论,这些要求对于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大型民企和国有企业很容易达到,但是对于中小企业和处在创业阶段的企业则构成不利因素,容易形成弱势企业更加弱势的情况,不利于市场的百花齐放。

另一个问题是补贴的资金来源于何方?“如果是用财政性资金补贴企业的话,就更不公平了。”高明华说道,“获得财政性资金补贴的企业是否获得了纳税人的认可?纳税人的钱应该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如果将这部分资金补贴给企业,那就相当于对纳税人利益的剥夺和侵害。所以可以说,对企业的优惠和补贴政策与公平竞争环境的创建是相悖的。”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认为,民营企业已经进入呼唤制度平等的新时代,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在这之前,民营经济的发展主要靠政策扶持,十八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民营企业从过去主靠政策,到现在要靠制度,平等竞争。

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十几年来,面临着形形色色冲不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比如资源占有不平等、资金要素使用不平等、垄断企业挤压民企生存空间、市场准入方面受行政压制且税负重、法律保护方面不平等、政府给国企优惠政策对民企形成“挤出效应”等等。

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王忠明曾介绍,实际上这么多年来,支持非公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政策和细则也不少,但是好政策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有些难以落地有声,真正到位的还非常有限。这与全社会改革创新氛围不足、还未达成支持民营企业的共识,不无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的改革措施力度很大,从整体上营造了创新、求变的氛围,有助于形成全社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风气。观念变了,市场环境就会改变。

高明华认为,公平最重要的是创造一种市场环境。“如果政府对一些企业给予了优惠和补贴,对其他企业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政府不仅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还在政策方面予以支持,甚至赋予这些企业以民企不能获得的资源。比如电信、金融等行业,民营企业就无法进入。在国外,这些行业都已经放开,成为竞争性行业,而在我国民营资本还是无法进入。”

对竞争性行业降低门槛,放开行业限制,使民营资本进入后可以创造更多的税收和盈利,这就是一种公平。公平更多地意味着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尊重市场的规律,尊重市场本身的调节作用,而不是用政策和政府意志去强加给企业。“市场的应该归市场,由市场主体来做,而政府的功能就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高明华说。

市场与政府各司其职

公平的环境不是民营企业自己创造出来的,需要政府来创造。未来提高市场的公平性还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主体。

高明华建议,市场和政府应各司其职,政府需要对行业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企业应遵循不同的政策。

比如,公益性企业的目标不是赚钱,而应以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由财政来支持,受专门法规范,一企一法或一类一法。在收费或定价方面,原则上应免费,如收费,需在征求公众意见基础上由政府决定。

自然垄断性企业的目标应是盈亏平衡,或“赚小钱”,追求公众福利最大化是首要目标,由政府基于平均成本进行定价。

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垄断性企业的目标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该对资源消费和开发进行限制。为控制消费,应按供需定价;为控制过度开发,国家应征收高额资源税,盈利全部上缴。

竞争性企业应按市场规则追求利润最大化,没有强制性公共目标(环保、纳税等义务性责任除外)。

企业形式适合产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受商事法规范,定价则由企业自主决定。

“所有的行业都应该放开竞争,降低门槛,让民营资本可以进入。放开之后,民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进入,由政府来制定监管规则和法律法规体系。这样就可以保证各种类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高明华说。

《中国科学报》 (2014-08-08 第5版 思想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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