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科峰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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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立法真能让人“悦读”?
 
■彭科峰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示,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
 
读书本来是私人的事情,为何会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沦为世界人均读书最少的国家之一,人均读书量仅为4.3本,远低于韩国的11本、日本的40本、以色列的64本。2013年两会期间,115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关于制定实施国家全民阅读战略的提案》,建议政府通过立法促进阅读风尚的形成。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对全民阅读进行立法不无道理。问题是,单纯依靠目前的法律条文,就真的能解决国民“不读书”的困境吗?
 
上下五千年,国人常这样形容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的唐诗、宋词、元曲名扬海外,爱读书的案例数不胜数。那么,为何现在的国人不爱读书呢?原因很复杂。在当下快节奏的生活背景下,国人往往屈服于繁忙的工作,根本无暇阅读;网络时代的来临,导致人们习惯于阅读碎片化的信息,没有耐心读书;初高中学子忙于升学的压力,在应试教育的书山题海中苦苦挣扎,没有精力读书;文学大师匮乏,作家水平有限,缺少有影响力的好书问世,没有好书可读……因此,要想彻底提高国民的阅读量,一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显然难以收到成效。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更多地着眼于阅读环境的改善、阅读公共资源的分配,过于关注在公共场所、农村、学校建设阅读室等问题,但在阅读内容的补充和丰富、阅读项目的引导和规划等方面仍有所欠缺。或者说,即便在立法的层面,也只是注重阅读的“硬件”而非“软件”建设。单从这一点来看,这部条例已经存在先天的缺陷。举个简单的例子,即便国家拨出大量经费,给学校、农村等采购大量书籍,但如果这些书籍本身没有吸引力,或者缺乏有影响力和艺术性的著作问世,公众也不会有兴趣去翻阅。即便勉强阅读,也不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要改变国人不读书的局面,出台相关的促进条例当然是好事,但也要从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等层面再作一番深入的思考。比如,在给国人提供更多休闲时间、给中小学生减负、规范书籍出版市场、多给年轻作家提供指导和扶持等方面,作出更多的努力,以配合《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实行。否则,这部条例即便勉强实行,也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起不到立法者想要达到的效果。
 
《中国科学报》 (2013-08-08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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