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荻秋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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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杀“红豆局长”不该画句号
 
■卢荻秋
 
近日,河北省沧县决定免去邓连军县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环保局局长职务,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前,邓连军针对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红色井水”事件,用“水煮红小豆”来解释,引起专家、网友持续质疑,被网友戏称为“红豆局长”。(4月8日《法制日报》)
 
沧县官方的免职消息十分简短,并未对作出免职决定的详细原因进行说明,但民众很自然地会将其与邓连军此前发表“水煮红小豆”的言论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在民众看来,沧县之所以作出这一决定,既是因为邓连军言论不当,引起公愤,也是为了回应舆论,平息众怒。这样的联想绝非捕风捉影,否则很难理解沧县何以偏挑舆论沸腾的时候免去邓的职务。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邓连军仅仅因为一言不慎而被免职是不是有些冤枉?假定邓连军是一个务实肯干、成绩卓著的环保局长,如果他对自己说错话深刻反省并向民众道歉,民意应该会宽容他;假定邓连军是个尸位素餐、无所作为的庸官,那么他早就该退出权力岗位,而不应该只为一句错话遭到免职。由此看来,沧县作出免职决定,仅仅是迫于舆论压力而作出的权宜之计,并没有认识到“红豆局长”的问题所在。
 
小朱庄村环境污染问题由来已久,20多年来,村民不断采集水样,送到相关部门检测,或者向环保部门反映,但环保部门每年给出的检测结果竟然都是“达标”、“合格”。而事实情况是,800多人的村庄已出现30名癌症患者,附近的养殖场牲畜喝了浅水井的水也陆续死亡。事发后,环保部和清华大学环保专家对小朱庄村的水质检测结果表明,该村井水中苯胺含量超出饮用水标准70多倍。
 
以上事实表明,“红豆局长”事件的实质在于,邓连军身为环保局局长却未能履行保护环境的职责。不仅如此,较长时间以来,他还对环境污染的“元凶”企业大开绿灯。如果仅仅将追责的矛头局限在他“水煮红小豆”的雷语上,是远远不能令人满意的。
 
由此,笔者认为,“红豆局长”虽然被秒杀,但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却不应该画上句号。政府部门应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不仅要彻查地下红水事件的根源,对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予以问责,还要立刻关停污染企业,依法惩处责任人,妥善做好赔付村民损失等事宜。
 
《中国科学报》 (2013-04-11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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