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讯(记者张巧玲)由14个部门联合制定完成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今日正式发布。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条件已趋于成熟。”王国强表示,中医药事业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以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全面发展的格局,在深化医改、维护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与外国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已签订含有中医药合作内容的双边政府间协议96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49个。
此外,国际中医药医疗、教育、科技、产业合作有效开展。如中医针灸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已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王国强表示,根据《意见》要求,今后我国将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对外医疗合作,全面推进多层次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深入开展高水平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
其次,继续深入研究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运行模式和促进体系等问题,积极推进影响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解决。
三是推动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专项,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标准制定等工作。
王国强透露,今年5月将首次举办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专设中医药专题板块,以全面展示中医药发展现状。
《中国科学报》 (2012-04-27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