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从2009年开始,我国交管部门开始加大对于交通违规行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尽管因上述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次数与死亡人数近年来有所下降,但这两个数据依旧令人担忧。
超速行驶事故23990起
9504人死亡
1993年,我国因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为9000起,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长,这个数据也大幅提升。2004年,我国因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一度达到64489次,造成的死亡人数也一度多达到18407人。
2009年,我国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达到23990起,尽管只占2004年的37.2%,但仍造成9504人死亡,相当于每5起因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便有2个人死亡。
酒后驾车事故5969起
2665人死亡
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小于每百毫升80毫克时,被定义为酒后驾车。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二分之一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上世纪90年代,我国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涉案人员每年不足1000人。2005年,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次数攀升到每年12250起,并造成4715人死亡。2006年以后,情况有所好转。
2009年,我国因酒驾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达到5969起,共造成2665人死亡。
超载行驶事故7508起
2122人死亡
超载行驶是指车辆运载的货物重量或人数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质量或人数,车辆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制。
超载行驶是对交通安全的极大威胁。2001年,我国因超载行驶而引起31732起交通事故,造成4554人死亡。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超载行驶的执法力度,超载现象有所好转。2009年,我国因超载行驶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达7508起,只占2001年数据的23.66%,造成2122人死亡,占2004年数据的46.6%。
违规驾驶事故41867起
8192人死亡
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个驾驶员的基本要求,因闯红灯、逆行、无照驾驶、抢道行驶、随意并线等违规驾驶行为带来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在1997年以前,因违规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每年不足3万次,每年的死亡人数也少于2038人。然而,1998年以后,情况开始恶化。2002年,违规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高达88989次,而2007年因违规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10226人死亡。
2009年,违规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降至41867起,占2002年的47.05%,死亡人数为8192人,与2007年相比,死亡人数下降了20%。
疲劳驾驶事故1966起
1153人死亡
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000年,我国因疲劳驾驶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为6000起,2004年为7927起,造成3056人死亡。
近年来,事故次数与死亡人数都有所减少。2009年,因疲劳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为1966起,造成1153人死亡,分别占2004年数据的24.8%和37.73%。尽管减少的幅度很大,疲劳驾驶仍然威胁我国交通安全。
(数据源自王正国题为《中国交通医学》的会议报告,孙爱民整理)
《中国科学报》 (2012-12-10 第2版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