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连庆
我从小就爱读侦探小说,先是《福尔摩斯》,后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周作人说,把小时候读过的书重新买来,即使不读,放在书架上看着也高兴。前一阵子我又买了一套英文版的《福尔摩斯》;新版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全集》,我也逐一买来,看了几本赶紧戒掉,生怕“玩物丧志”。
英国作家毛姆说,他在重读了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后发现:“它们写得真是太糟糕了。故事的引子很好,布景也很棒,但故事本身却太单薄,读完故事后你甚至都没有回过味来——真是雷声大,雨点小。”而《福尔摩斯》却不一样:毛姆认为,读完五十篇福尔摩斯的故事后你对他的了解一点也不比你读第一篇时多,但是福尔摩斯确是最受欢迎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迷”甚至会到伦敦去拜访那个子虚乌有的“贝克街221号”。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有标准的模式:开篇陈述案情,令人迷惑不解,他消失几天,回来后就说结案了,然后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娓娓道来,读者才像华生医生那样恍然大悟,怪自己太笨,忽略了蛛丝马迹的线索。用福尔摩斯的话来说,一般人只是在“看”,而他却在“观察”。
阿加莎·克里斯蒂经常在她的小说中讽刺福尔摩斯。在《阳光下的罪恶》中,大侦探波罗在度假宾馆调查杀人案。他问,案发当天的中午有没有人洗过澡,在场的人都矢口否认。波罗“啊”了一声,说道:“这么说,当时没有人洗过澡。那太有意思了。”
有人就反问:“为什么必须要有人洗澡呢?”
波罗回答说:“是啊,为什么呢?”
那人就讽刺说:“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歇洛克·福尔摩斯风格吧!”
从逻辑学上来说,福尔摩斯采用的是“溯因推理”,也就是从已知的结果追溯原因。这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但他每猜必中,这源于他细致的观察和丰富的知识。
波罗探案不用像福尔摩斯那样到现场寻找脚印、血迹和烟灰,他要做的只是动用“灰色脑细胞”。从逻辑学上来说,波罗师法的是“矛盾律”。他只需要找在现场的人逐一谈话,从中发现矛盾的地方就可以破案。用他的话来说,撒谎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撒一个谎需要用十几个谎言来弥补,最终总会漏馅。
福尔摩斯的故事曾经多次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最有名的当属杰瑞米·布雷特在同名电视剧中扮演的福尔摩斯,形神兼备,实属最佳。最离谱的改编是迈克尔·凯恩和本·金斯利主要的电影《福尔摩斯外传》,里面的福尔摩斯就是个傀儡,完全由背后的华生“垂帘听政”。
2009年,英国导演盖·里奇又拍摄了电影《大侦探福尔摩斯》,风度翩翩的小罗伯特·唐尼扮演福尔摩斯,帅哥裘德·洛近乎“毁容”地扮演华生医生。影片投资9000万美元,取得了超过5亿的票房,两年后又推出了续集《诡影游戏》。
《两杆大烟枪》和《偷拐抢骗》是盖·里奇此前执导的名作,在影迷心目中口碑甚佳,拥趸甚多。两部电影有共同的特点:出场人物众多,各具特色,过目不忘;情节头绪纷杂,但又围绕一条主线展开;风格略带“黑色幽默”,情节生动,对白有趣。我把这类电影称为“智慧电影”。
汤姆·克鲁斯和布拉德·皮特非常喜欢盖·里奇的电影,促成了他的电影在美国的发行。布拉德·皮特不惜降低片酬,出演《偷拐抢骗》。宁浩的《疯狂的石头》明显师法盖·里奇。可惜,宁浩学艺不精,从《疯狂的石头》、《疯狂的赛车》再到《黄金大劫案》,一部不如一部。
《大侦探福尔摩斯》不是改编自原著小说,而是改编自同名漫画。电影用闪回呈现福尔摩斯的推理,强化了动作场面和视觉效果,欠缺的是盖·里奇的智慧。
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在电影中悉数登场:艾琳·艾德勒,莫里亚蒂教授和他的助手塞巴斯蒂安·莫兰上校,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房东赫德森太太。可故事情节却进行了“卡通式的嫁接”。
在《波西米亚丑闻》中出场的艾琳是唯一凭着聪明才智挫败福尔摩斯的人,但福尔摩斯对她并没有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这也正合了毛姆的说法:我实在无法忍受在侦探小说中插入爱情,我需要的只是故事脉络清晰的探案。
电影却把艾琳描写成福尔摩斯倾慕的对象,还把她的照片摆在桌子上。
艾琳也不是小说中那个波西米亚国王的情人,而是沦为莫里亚蒂教授的手下。《最后一案》中的莫里亚蒂是在智力上与福尔摩斯势均力敌的对手,他策划了伦敦许多高级犯罪活动。福尔摩斯认为如果他能为社会除掉这个败类,他的事业也就达到了巅峰。
莫里亚蒂教授在电影的第一集中以“空位”登场,在第二集中正式出场,试图控制军火交易,左右欧洲政局。精于推理的福尔摩斯也像詹姆斯·邦德那样,经历了大场面的格斗、追逐、枪战和爆破,见证了化学武器、汽车、无线电、电棍、易容手术等新科技的诞生,最终斩除恶魔,拯救世界。
《诡影游戏》的结尾,华生拿着无线电发射器问福尔摩斯:这是什么东西?福尔摩斯说:未来!
《中国科学报》 (2012-11-09 A8 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