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贵
科学界比较接受、教科书上可以查到的概念是:安全状态是一种人们免遭不可接受风险的状态。实际就是没有事故的状态。事故是人们不期望发生的造成损失的意外事件。难点在于事故的概念。
我国在事故统计时使用“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但是据我所知,我国在统计生产安全事故次数时,没有严格规定损失量达到何种程度的事件被称为事故、被统计。有死亡的事件肯定算是事故,而对于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事件、造成人员何种伤害程度的事件算是事故,造成多少经济损失、造成何种环境破坏的事件叫做事故,没有规定。
我国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只规定,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十大类事故是生产安全事故,其他事故则不是。这些生产安全事故,不一定都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也不包含职业病事件及其后果统计。
非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类别也许很多,但都不是国家层面的综合统计。
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事故统计中使用“职业安全”的概念,据我所知他们一般不统计事故次数,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事件算是事故的问题。他们只按照人头统计,统计死亡人数、受伤人次数、误工的工作日数三项内容,把职业病引起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次数、误工的工作日数都统计在内。而且,据我所知在美国也没有职业病目录,只要是工作原因引发的疾病都算是职业病,这样和伤害(injury)也就没有区别了。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工作原因引起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次数、误工工作日数不统计在职业安全健康统计数字之内。
所以美国的安全指标是:伤害人次数、误工工作日数两个指标。其中伤害人次数又分为致命伤害人次数(即死亡人数,fatalities)和非致命伤害人次数(injuries)。也因此,在英文里面经常是“injury prevention”,在中文里面经常是“事故预防(accident prevention)”。
所以中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2011年死亡7.56万人)和美国的职业死亡人数(2010年为4547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数字,完全不是一回事情,不能相比较,因为统计“口径”完全不同。
注:安全,包括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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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 (2012-10-26 A3 博客@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