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辛木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12-29 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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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投入能否也参考美国标准?
 
辛 木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校车安全新国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新标准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示、装载质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部分标准参照美国校车标准制定。此外,在此次征求意见中,幼儿校车首次进入国家标准的制定行列。(12月28日《新京报》)
 
有关人士指出,这显然也是借鉴美国现行校车制度的结果。但我觉得,即使我们把美国的校车特权和校车安全标准全部都照搬过来也毫无意义。这是因为,无论多么至高无上的校车特权和无论多么严格苛刻的校车安全标准,都要建立在我们的孩子能够拥有校车的基础之上,如果我们的孩子还只能乘坐马车上下学,甚至像有关领导所希望的那样“最好能徒步上学”,那么,所有的校车特权和校车标准都不过是空谈而已。
 
在纷纷扬扬的校车特权和校车安全标准制订声音中,几乎都有意无意地淡化和模糊了校车的投入,包括投入主体、校车运营方式等。换句话说就是,在校车特权和校车安全标准方面试图接轨美国,而在最关键的校车投入方面却语焉不详。
 
作为世界上最成熟的校车制度,美国的校车投入最具代表意义,它与校车特权以及校车安全标准相辅相成。美国校车的主要投资方是政府,其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同时,各级政府财政对校车产业给予补贴,这个补贴主要是核算每一个学生在一年运送的时候大约需要多少成本(一般是每人每年需要400美元),并根据学生数目计算出总补贴额。政府根据这一补贴额来公开招标,中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完全被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其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自不待言。
 
正是由于美国的校车投入主体是政府,又引入了公司的竞争运营机制,其校车特权和安全标准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我国当然不一定照搬这种完全由政府投入的校车模式,但完全可以参考这种由政府主导、专业公司运营的方式。至于资金来源,政府理应承担大部分,而由民间公益组织、家长承担小部分,如果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充裕,全部承担又有何妨?
 
如果各级政府可以在年底2个月的时间里花光3.5万亿元的财政预算(而全国中小学配备校车才需4600亿元),对孩子们校车的投入是不是可以更慷慨?
 
《科学时报》 (2011-12-29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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