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明明
自从今年4月份16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来,垃圾收费成为“时髦”的规定,各大城市跃跃欲试。
目前,杭州在为垃圾“买单”的收费方案征求意见;武汉实施生活垃圾收费与水费合并;南京明确提出2013年实施按垃圾产出量收费;《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已完成修订,正在报批;上海明确表示,实行垃圾收费是未来趋势。
而动作最快的是北京。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内首部规范垃圾处理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要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不过,接受《科学时报》采访的专家认为,虽然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政府与公众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但目前仅止于政策层面,具体到如何定量收费等操作层面并不明晰。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运作不太容易,有些问题需要机制去解决。”一位参与过北京市政府相关研究的人士告诉记者。
具体操作仍存困难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垃圾处理收费上,设定了鼓励分类的收费模式,按照多排放多收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来收费。
记者获悉,对于如何收费的具体规定,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和市政市容委正在研究中。北京市目前的思路是先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再解决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对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袁光钰告诉《科学时报》,从垃圾分类收费管理来看,首先要解决的是机制问题,需要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案。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很复杂,诸如计量的标准、不同垃圾收费的标准等。对单位来说,还比较好办。难点在于对居民很难统一。比如,北京有1900多万人,还有永久居民和临时居民的区别,该如何区分是个难题。”袁光钰表示。
强力推动“污染者付费”是国际上流行的措施。“这种思路虽然正确,但如果仅是区域性的遍地开花,很难起到实质性效果。”袁光钰指出。
在他看来,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是全国性的统一行为,需要各部门间协调建立机制。如果仅从某一区域出发的末端处理方式,会有失公平。
以加拿大为例,在居民购买的商品中,有一部分价格是用来交垃圾税的。“消耗购买的商品势必会产生垃圾,这种以商品价值的适当比例形式体现在明面上的方式,从根源上来管理,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袁光钰说。
记者了解到,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采取的则是垃圾袋收费的办法,实质是将垃圾处理费用包含于垃圾袋的出售价中。
在韩国,居民的垃圾要求必须装在专用垃圾袋中,且不同颜色代表不同类别的垃圾。这种垃圾袋的价格超过一般塑料袋。如果居民不用专用垃圾袋,用别的袋子扔垃圾,将会被重金处罚。
北京此次出台的条例中并没有提出惩罚措施。对此,业内人士透露,条例在征求意见时,曾提出由城管部门对违反分类投放的行为给予罚款,但在提交至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被删除。
培养公众意识需一两代的时间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员会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邓俊曾表示,制定该条例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而是希望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和减少垃圾产出。
对此,一位接受《科学时报》采访的专家表示,当前在推行垃圾收费的过程中,最缺乏的恰恰是公众意识。
一位日本友人告诉记者,在日本买东西花钱,扔东西也花钱。如果想扔掉一组五人座的沙发,需要付费3000日元(折合人民币244元)。如果要处理电视、冰箱之类的电器,更麻烦。不但需要付费,还要联系出厂的厂家来取。
而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人士介绍,目前每年30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都难以收取。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一位专家指出,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是生活垃圾收费的第一步,而目前北京分类垃圾做得好的试点小区都靠物业,这需要物业的管理水平很高,而现实是物业素质高的小区不多。
对此,袁光钰表示,虽然目前在中国进行垃圾分类、垃圾收费有些为时过早,但如果不培养,永远也不会产生垃圾分类投放的意识。“我个人是赞同垃圾分类投放的,即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会混合处置。公众意识需要一两代人的培养才能达到普遍的认同,这就需要政府设计好合理的制度和政策引导。必须得从娃娃抓起。”
《科学时报》 (2011-12-06 A2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