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启动2025-2026年度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面向“十四五”以来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的科研人员,择优遴选和支持其开展前沿科学探索、或聚焦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提炼对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科学问题,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分如下两种类型组织申报:
(一)自由探索类重大选题
要求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目标是有望获得重大原创性理论创新和突破,在国际顶级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成果,提升我省在局部领域的学术影响力,助力我省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出贵州贡献。
(二)目标导向类重大选题
要求从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切入,分析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后,提炼出前端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阐述拟突破的基础理论、方法、原理、机制等对构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影响,明晰具体的产业应用场景。非企业单位提出的选题须获得企业认可,并与企业共同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无纸化申报。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00至9月9日17:00。申请人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7:00,归口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2日17:00,届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25年3月31日)。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3.事业单位须独立核算项目经费,设立专账以确保专款专用。企业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军工企业除外),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如实填报,并上传附表至管理系统。
4.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5.2024年1月1日以来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在“十四五”期间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其团队有扎实的研究基础。
2.项目申请人须是申请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发的科技人员,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
3.项目申请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且从事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的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4.项目申请人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材料(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5.项目申请人限定为1人,每位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的项目。
(三)不得申报的情形
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主持的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或申请延期的,或主持在研的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含主持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合计2项(含)以上的。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使用账号的单位或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须按要求补充相关信息后申报。
(二)申请书填报
项目申请人登录管理系统,根据通知要求填报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三)申报单位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和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若在立项前有负责人调离等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省科技厅报告。
(四)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省管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央在黔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其他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科技局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和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说明理由。
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和推荐。申报截止日后,不得更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五)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省科技厅将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予以受理。
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通过管理系统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3.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2025、2026年度的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按同一批次申报,其中2025年立项计划为1项,条件最为成熟的2025年优先启动,2026年度立项计划综合考虑对不同学科的支持,原则上不超过7项,宁缺毋滥。
六、申报咨询
(一)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851-85817379;
(二)项目申报要求咨询:0851-85812921;
(三)项目受理咨询:0851-86987256。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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