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2020年上半年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结果于4月下旬(暂定)公布。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30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12日前,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上述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时间调整涵盖该项目下的所有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15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22日前,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取消,第二批申报、录取工作安排不变。
5.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 4 月 20-30 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12日前,录取结果于 6 月下旬公布。
6.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0年补充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3月10日调整为4月30日,获批项目于6月公布。
7.部分国外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工作安排顺延,具体请查阅附件。
8.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发布。
请有关受理单位、推选单位及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据此开展工作,我单位不再单独发文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