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财司函[2018]699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境内外汇发放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发放规程(试行)”)和财务司《公派生奖学金发放改革与调标后的补发及结算管理规则(暂行)》(教材司函[2019]202号)关于“留学人员资助期最后一个月奖学金暂不发,期满结算后补发”的规定,奖学金结算补发办法如下。
二、期满回国结算人员仅需上传护照首页及入境章的护照页即可结算,无需其他材料。护照未盖入境章的登录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出入境记录查询”近三个月出入境记录并与护照首页同时上传即可(查询方式附后)。
三、对于资助期限结束获准延期继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留学人员,在资助期满后下个月即可在外申请结算发放,无需等到回国办理。申请时在操作界面勾选“资助期限结束,选择继续在留学国学习或工作的公派生”选项即可,无需上传相关材料。
四、结算奖学金仍然发放到奖学金专用银行卡。此前没有办理专用银行卡现需结算的部分留学人员先申请补办专用银行卡。
咨询电话:010-66093307、邮箱:jxj@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资料】
出入境记录查询方法
(仅限护照未盖出入境记录章的情况,三种方式查询的显示结果相同)
1.官网查询方法:
2.微信查询方法:
第一步,微信搜索框中搜索“移民局小程序”,点击“移民局”搜索结果,出现“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服务界面;
第二步,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服务界面点击“证件查询”按钮登录;
第三步,选择居民类型,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证件查询”按钮;
第四步,勾选同意人脸识别身份信息验证后,点击“下一步”,配合完成人脸识别验证;
第五步,点击“出入境记录”,选择出入境记录的时间范围,点击查询按钮;
第六步,点击下载pdf记录或将相关记录发送至邮箱。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请见下图。
3.支付宝查询方法:
第一步,支付宝搜索框中搜索“移民局”,点击第一条搜索结果,出现“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服务界面;
第二步,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服务界面点击右上角“授权登录按钮”登录;
第三步,登录成功后,点击“业务查询”按钮;
第四步,点击“出入境记录查询”;
第五步,选择打印出入境记录的时间范围,点击查询按钮;
第六步,点击下载记录,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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