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15个成员国纵跨南北半球两大洲,覆盖资源禀赋国和技术禀赋国,其经济体量、人口总量和贸易总额均占全球的三分之一。RCEP的签署不仅给区域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提振了信心,对中国能源市场的发展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CEP国家形成互补
从各国能源生产与消费来看,东盟十国是资源禀赋国。《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9》显示,东盟国家化石能源生产量超过消费量,其中印尼煤炭、天然气资源更为丰富。东盟还拥有着丰富的生物质能、水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但受技术的限制,清洁能源有待开发。
日、韩是能源资源极为匮乏的国家,化石能源依赖进口,其中石油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40%以上。但韩国技术水平领先,石化产业发展成熟,石油制品日产量可超过300万桶,并长期出口至邻国。
澳大利亚是能源生产大国,2018年煤炭、天然气产量分别为301.09、111.9百万吨油当量,而国内能源消费远不及此,丰富的资源让澳大利亚成为世界第三大能源出口国。
中国既是能源生产大国,又是消费大国,2018年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量分别为2156.8、2791百万吨油当量,煤炭消费占总能源消费近80%,由于国内需求旺盛,煤炭、天然气长期向澳大利亚进口。但值得期待的是,随着中国环境战略的发展,清洁能源替代不断增长,2018年消费比重达22.1%,并成为世界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第一大国。
由于经济发展和资源禀赋的差异,RCEP国家形成了一定的资源和技术互补,这将有利于各国利用禀赋参与国际贸易,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新一轮能源领域的贸易合作开启了我国新的能源之路。RECP对我国能源系统也将产生诸多积极的影响。
有助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
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除了受到逆全球化的影响外,更重要的是我国自身经济的发展质量并不高,这在能源行业体现为传统能源的产能过剩和清洁能源转型升级遇到瓶颈。
RCEP战略的实施可以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一方面,能源转移是化解产能过剩的一个主要手段,把我国过剩产业转移到东盟一些欠发达、产业发展还未饱和的国家,可以实现去产能的目标。另一方面,使用更多清洁绿色能源,加快能源转型。我国天然气资源匮乏,每年需要向澳大利亚进口至少2100万吨天然气。随着RCEP的推进,天然气进口有望增加,周期进一步拉长。
与东盟十国类似,我国清洁可再生能源丰富,但是技术开发水平亟待提高。RCEP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可以促进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完善,加强关键技术装备联合攻关,为我国开发水电、风电等清洁绿色能源创造了时机。
有助于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
在单边主义的遏制和国际形势复杂的背景下,我国面临的能源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RCEP可以维护我国能源市场的供需稳定、提高能源可获得性。
能源市场的供需平衡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础。RCEP的签署表明各成员均承诺降低关税、减少标准壁垒,这有助于降低各国贸易的成本。东盟国在煤炭、天然气、镍、不锈钢等产业较有出口优势,目前也与中国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RCEP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双方的贸易合作,解决国内能源供应紧张的问题。
RCEP贸易伙伴中,最大的亮点是中日韩贸易区的建立。日韩在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和化工产品具有出口优势,并成为我国主要的进口来源国。韩国石化产业发达,石脑油等石油制品也长期出口到中国,但目前这些产品的进口关税较高,未来一旦关税减免甚至取消,成本减少、进口量增加,就可以减少国内供给的缺口。
RCEP还拉动对我国优势产业的需求,缓解国内产能过剩的问题。比如,我国光伏产业具有相对成本和技术优势,在东盟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韩国对我国光伏企业的低碳资质一直持怀疑态度,并设置了较高的非关税壁垒,RCEP将有助于两国友好贸易关系的建立,减少贸易摩擦,推动光伏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开拓。
能源可获性是能源安全的必要条件,这需要从能源运输能力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进行考察。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我国能源资源的主要供给方,但是国家之间能源运输通道的安全体系还不够健全。我国与中东地区距离较远,这对管道的运输能力和维护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RCEP国家诸多位于东亚、东南亚,与我国领土接壤、政局稳定,确保能源运输的安全与便捷。
此外,能源贸易发展到今天越来越重视以基础设施为核心的互联互通。2019年,日本对东盟六国实现基建投资3670亿美元,对中国投资2550亿美元,中国对印尼投资达930亿美元。地区之间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动以产业合作带动各能源投资合作,能提高能源的可获性。
有助于推动能源核心技术合作
作为我国能源战略调整的重要一环,能源技术是加强国际合作的基础,是实现“十四五”时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支撑。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技术发展迅速,但电池、核心电子零部件等技术发展遇到瓶颈,RCEP给我国创造了合作的契机。
海关数据表明,2019年中国已经成为日韩机电产品的最大需求者,两国对中国的出口构成中,机电产品占比超过40%。随着RCEP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中国日韩两国学习更多先进技术,提高我国新能源中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电池板等的产出能力,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增强国际竞争力。
另外,RCEP对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相关承诺和限制。中日韩在知识产权的交流中一直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日韩在中国的申请数量远远超过中国在日韩的申请量,这与日韩对中国设置较高的贸易壁垒是有关的。RCEP可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加我国能源技术层面的国际认可度,从而提高我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地位。
有助于增强我国能源系统韧性
能源系统的韧性体现在抵御风险的能力上。近年来,在逆全球化的影响下,我国能源系统受到了威胁。能源供应渠道较为单一,如石油进口超过65%源自中东地区,对能源进口的依赖阻碍了我国能源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RCEP使我国减少对美欧、中东市场的依赖,促进能源供应渠道多元化、进口产品多元化,提高能源的替代性,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
不仅如此,RCEP还促成了区域能源系统的健康发展,加强产业上中下游的流通,促成国际分工与合作,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国和技术禀赋国的优势,有效增加区域能源系统的韧性。各国企业在区域内合理配置要素资源也有利于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拉动经济疫后复苏。
能源企业“走出去”挑战犹存
虽然,RCEP为中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带来了挑战。目前日韩澳新是我国的贸易逆差国,未来一段时间贸易逆差依旧存在并可能扩大。贸易开放还会增加对低成本材料的进口,但这不仅挤占了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还迫使低效率企业退出市场。此外,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与日韩等发达国家存在差距,能源开发技术水平低、国际认可度低等问题将成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阻碍……
今后,我国能源企业要牢牢地抓住RCEP战略合作的机遇,使用优质的清洁能源,继续发展优势产业,打造中国特有的国际能源品牌,提高全球市场份额。通过“引进来”,在干中学中弥补技术短板,推进我国能源企业“走出去”进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能源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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