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0年12月31日前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期派出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延期派出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派出,派出前应凭国外留学单位载明新派出日期的邀请信,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后派出。现阶段无需按《办法》要求在资格有效期内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
二、有关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要求办理。
三、以上规定不适用于被取消资格人员。
特此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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