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普离不开科学家的参与,要设置合理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激发他们更大的科普热情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中国科学院在全国百余个研究所举办了第十四届“公众科学日”,一如既往地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的热烈欢迎。一批面向前沿科学的重点实验室对公众开放,再加上形式多样、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广大公众近距离感受到科学的神奇与魅力。与此同时,自5月19日开始,为期一周的全国科技活动周也拉开帷幕,不少特色科普活动让普通百姓体验到参与科技的乐趣。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科普工作,不仅国家层面为科普立法,还出台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科技三会”上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一重要论述对科学普及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指明了科学普及的方向。
今天,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科普工作的力度。科普场馆、科普基地进一步向公众开放,许多科技工作者、专业人士通过一系列平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尤其是新媒体的兴起,进一步拓宽了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渠道。但也应看到,当前科普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尤其是科学家的参与度还不高,一些科研人员还不愿做科普、不会做科普。
为什么“不愿做科普”?某科研院所的科普部主任告诉笔者,科研人员做科普大多是兼职,平时的科研任务很繁重,做科普占用科研人员不少时间和精力,而相应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又没有跟上。对于一线科研人员来说,科普做得好,并不会在考核、评价、晋升时“额外加分”;科普做得不好,也不会有人提出批评。相反,对于那些出于兴趣、有热情和意愿从事科普工作的科研人员,一些人往往有偏见,认为其“搞不了科研才去搞科普”。据了解,一位在食品营养学科普传播方面成绩斐然的知名专家,尽管已出版了数十本健康饮食方面的科普读物,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上进行了大量科普讲座与解答,却因为缺少论文等原因,连续数年参评教授都落选。
“不会做科普”也困扰着一些科研人员。在一些领域,科普与科研还是有很大差别的,要做好科普、达到较好的传播效果,必须在形式、内容、传播渠道等方面都有所创新。这些只靠科研人员、科研院所自身的力量,有时是不够的。很多科研人员都表示,做科普的内容资源很丰富,却不知道如何传播、去哪里找市场,只能坐在单位里等人上门。
做好科学普及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对于激励科技创新、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意义重大。而这其中,科学家的参与是重要一环。要让科学家打消顾虑,更积极地从事科普工作,当前迫切需要从制度层面着手,设置合理的考核与评价机制,不仅要将“科普”这一科学家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落到实处,还要将“科普”作为考核体系中的标准之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保障措施,用制度激发科研人员更大的科普热情。同时,也要加强科普产业链条的培育、完善,鼓励支持科研人员与专业化机构合作,用更灵活的机制、更专业的方式共同做大科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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