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西污泥智能好氧发酵工程
“2015年底,北京污泥无害化处理率仅为23%。”日前在郑州举行的“2016污泥高峰论坛(第三届)”上,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如是此透露。
另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然而,对处理污水所产生污泥的处理率不足60%。
污泥处置形势不可谓不严峻。污泥被随意倾倒偷排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我国对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手段比较落后,土地填埋占65%。填埋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极易造成二次污染。这与美国、欧盟等国家以污泥的资源化土地利用处置为主的现状,还有很大的差距。
侯立安指出,目前我国污泥处置存在着重水轻泥、处置率低、处置技术落后、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同时面临着经济、技术、政策方面的挑战。
土地利用的探索与共识
在广西,有一片2000亩地的污泥土地利用试验基地,不仅种树还种庄稼。地是向农民租用的沙荒地,得付租金,请农民耕种,发份工资,产品卖出去还有收入,农民受益,企业处理污泥,政府给钱,企业也受益,最后把沙荒地变为可耕田,政府受益。
“此产业链从无到有,污泥作为社会环境产品,创造了很不错的价值。”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促进会理事长、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向平评价。
广西虽是欠发达省份,杨向平认为广西在污泥处理方面有新思路,政府各部门联手做污泥土地利用规范,在法律上提出污泥农用的支撑体系,在十几个县市做了试点,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经验,其工作很值得在全国推广。
郑州十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都得到无害化处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伟刚介绍,郑州也在积极推进土地利用。
杨向平提醒,很多建设用地需要用土,处理后的污泥是个很好来源。
“污水污泥是宝贵的有机肥原料。污泥回归农田是自然规律使然,不可违背,疑虑是可以通过努力和技术攻关来解决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杰强调。
污泥的土地利用具有废物资源化、节能减排等优势,符合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十三五”鼓励发展的污泥处置方式,也是很多专家的共识。
我国污泥农用尚没有完全放开。在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工马小蕾看来,目前污泥处置的标准需要细分和量化,具有可监管性,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放开污泥的出路。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吴启堂认为,在制定标准方面,我国各部委之间协调不够,其他部门单位参与少,还需全国一盘棋,国家有统一的污泥农用标准,农用方向才有前途。
污泥首先是污染物
“从观念上讲,污泥首先是污染物,需要政府投入进行处理后才能变成资源。”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总经理李艺表示。
这一点也是业界的共识,很多人也担心强调污泥资源化利用,会削弱政府的处理投入。
“污泥是废弃物,政府要给钱。给多少?怎么给?全流程监管如何到位?”有人发出疑问。
有专家认为,污泥处理运费无着落,使得责任被旁置,政府对污泥监管严重缺位,缺少系统规划,相关标准也缺乏科学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处长曹燕进透露,近年来,住建部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三家联合制定了有关污水处理费用的管理办法及有关价格管理办法,都明确将污泥处理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成本当中,而且,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有一部分要用于污泥处理处置的建设和运行,其中也提出,财政要兜底,不能达到运行成本的,财政要予以适当补贴。政策都有了,关键在于落实。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文波认为,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日渐成熟,政策却难以落实,为了使行业更快更好发展,需要完善商业模式、收费机制等方面问题。
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总工郑兴灿看来,污泥处理处置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对于污泥的处置及相关政策,需要更多的进行综合考虑。
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促进会副理事长、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研究员陈同斌,通过上海松江和武汉汉西两地的污泥好氧发酵工程,介绍了目前污泥好氧发酵的智能化工艺进展。
现在人工成本很贵,智能系统把蓝领工作变为白领工人的工作,在操作台上控制就可以。特点占地省、土建少,无厂房,易实施,易管理。一键操作,客户用起来非常方便。
“污泥处理过程难免又脏又臭,未来发展方向——设备智能化,操作简单。”陈同斌表示,他同时建议,污泥行业要推行专业化的合作模式,推动污泥工程和管理的标准化,优先购买成熟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污泥工程托管运营,而不是将工程设备东拼西凑、依靠无经验的业主进行试错性选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司长张悦表示,推进污泥的生物质能源利用对于污泥处理处置行业有重要意义;利用火电厂掺烧污泥的思路,其环境风险和运行效果仍需实践检验。
“十三五”期间,污泥市场将会获得政府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针对污泥处置区域性差异大、土地利用率低,污泥处理处置收费、建设运营机制不健全,处理处置技术及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专家们建议在政府资金扶持的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各位资本参与,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完善特许经营、融资租赁制度等。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