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7日,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农业部组织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5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项增加了4580项。
据悉,近年来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标准制定,实现原理、程序、方法与国际接轨。制定了《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和《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等技术规范。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增强标准的系统性和配套性。清理整合17部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形成统一的食品中农药残留强制性国家标准。清理修订413部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基本解决了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严重不足及检测方法与标准不配套的问题。
三是编制工作规划,增强标准制定的前瞻性和计划性。编制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明确到“十三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将达到1万项,形成基本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善配套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恩和)
《中国科学报》 (2016-08-24 第7版 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