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东
今年部分地区高校本科学费有所上涨,其中涨幅较大的是广东省。6月1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明确高等院校本科学费标准将上涨20.2%。其中高职院校上涨约16.7%,高水平建设大学以及18个重点学科的学费标准可以再上浮10%。
高校学费适度上涨总体而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核心原因在于社会物价指数有所调整,教育成本因而也会增加,其中包括教师以及其他人工工资、硬件的更新和耗损,如建设新教室、教室改造、多媒体设备添置、修缮学生公寓、购买实验室设备和耗材等。此外,其他教学运行费用也有增长,如知网的数据库费用。教育成本和教育质量紧密联系在一起。比如,某地区房价增长过快,教师的工资如果不随之有所增长,那么教师买房子会很困难。这就会迫使一些非常好的教师进入其他行业,或者转往其他地区高校。从逻辑上讲,这会影响高校师资质量,进而影响教育质量。目前教师的流动、人才的竞争是全球性的,不仅仅是一个地区行业之间的竞争。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应当给教师合理的工资报酬区间。
我国高校的经费理论上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来源于财政拨款,第二来自学费,第三来自于捐赠。由于在我国尚未建立起捐赠传统,虽然极少数几所高校有很多捐赠,但从全国高校整体看,捐赠不是高校的稳定收入。此外,部分高校会有来自社会服务、校办产业的收入,这部分经费从全国看比例也不大。所以大体上可以认为,在当前国情下公立大学的“生均教育成本”主要由财政的生均拨款(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也简称生均预算支出)和学费两部分分担。这两个来源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个来源。因为税收也来源于纳税人,所以高校的经费收入实际都来源于老百姓。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为了保证一定的教育质量,如果学费不涨,财政拨款就要涨。从效率角度看,站在全体纳税人的立场,笔者谨慎地认为,直接调高学费效率会更高一些。因为税收和财政管理都有一定的成本,有一些财政拨款还可能被错误地投放和使用并造成制度性浪费,因此理论上学费比财政拨款的整体效率要高。此外,学费适度增长也符合教育直接受益者分担教育成本的原理。
仅仅从广东的学费调价方案看,此次高校学费上涨又暴露出什么问题呢?
第一,为了应对物价上涨以保持和提高教育质量,各省市和自治区应当建立学费与物价指数相互关联的调整机制。如果以上机制建立起来,高校学费每年都应当有所变动。高校学费隔几年而大幅度调整,对于2016年入学的学生而言有些突然,也不公平,同时表明学费正常调整机制亟待进入议事日程。
第二,广东省学费上涨的方案是所有高校普遍上涨,这表明高校在教学型和研究型方面的分工并不清晰,也没有给学生提供学费方面更多的选择可能,这是高校发展方面的结构性欠缺。
实际上,广东省应该有一些高校不怎么从事科研而主要进行教学。这样的教学型高校在管理制度上有何特征呢?首先,教师教学工作量高但很少有科研任务,教师每周上课时数保持在16~20学时,同时教学质量比较高;其次,学校招生规模很大,班级规模较大。这就能较大比例压缩教学成本。在生均财政拨款固定的情况下,教学成本低,学费就会很低。这样的情况会特别集中在一、二年级教学。这是北美高等教育发展一个重要经验,其社区学院大学一、二年级的成本非常低,学费也不高,老师们专心教学。此外,社区学院学生能转学到一流大学。不同高校的学费有高有低,才能给学生提供学费方面的选择可能。
对于广东省而言,所有高校学费都普遍增长并不是合适的安排。广东省在学费增长过程中,需要通过高校的分工保持学费价格的可选择性,必须要有5~10所学费比较低、教学质量相对不错的学校供大家来选择。
第三,此次广东省允许高水平建设大学以及18个重点学科的学费标准可以再上浮10%,以上财政安排与市场逻辑相一致。原因在于,高水平建设大学招生规模不能太大,其生均成本更高,而高质量的教育其学费在市场应该高价,也可以高价。
广东省此次符合市场逻辑的学费涨价方案反而暴露出教育部所属高校学费价格的政府强制性安排所存在的制度性问题。例如,北大、清华等“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质量较高,其低学费并未成为全国高校低学费表率,但高的财政投入所导致的低学费是否与市场机制相背离呢?
从一个角度看,一流高校已经获得很多财政支持,因此不应该再通过学费涨价获得收入。但是,站在全体纳税人的立场,从财政效率上看,直接调高学费效率更高。高质量大学应该收取更高学费,也能够收取更高学费,因此笔者谨慎地认为,一流大学的学费应该向广东省学习,适度上调,但同时要减少财政投入。一个可行的方案是,一流大学本科学费经过10年提高到2万元,同时逐步将给予这些大学的生均12000元拨款减少到0元。一流大学同时需要给予家庭困难但优秀的学生足够资助,保证他们正常学习并成长为优秀校友。这才是与广东省方案内在原则相一致的逻辑。
《中国科学报》 (2016-07-28 第5版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