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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西北研究院专家: |
“一带一路”沿线生态治理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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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进东 刘晓倩
共建“一带一路”是探索全球治理新模式,也是振兴欧亚大陆整体水平、密切各国往来的整体实践。不过,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研究院)研究员丁永建日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为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目标,关注与治理沿线生态环境问题刻不容缓。
西北研究院研究员屈建军介绍说,我国北方风沙区面积约有164万平方公里,包括八大沙漠、四大沙地和戈壁及沙漠化土地。这部分区域也是中国境内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建设的关键区。
在西北研究院研究员李新荣看来,“一带一路”沿线风沙治理面临四大问题。首先,生态建设的科学理念在具体实践中贯彻不够,虽然植被建设初期会出现一片生机的绿色景观,但随着土壤水分条件恶化,生态环境开始退化,新的沙化现象出现。与此同时,风沙治理的标准与规范落后于生态建设的需求,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缺乏国家层面的引导和支持。
李新荣还表示,当前生态治理成效的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高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亟待强化。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没有形成风沙治理的整体观,生态建设与经济效益协调并进、生态文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未得到足够重视。比如,有些企业在打着环保治沙旗号的同时,严重违背自然规律,从事破坏环境的生产活动。
对于如何提高“一带一路”沿线风沙区的生态恢复能力,社会各界都在进行有力的尝试。在这方面,西北研究院的专家通过多年试验研究,获得了大量经验。他们发现,在生态治理的过程中,要明确以“水土定植被”的生态建设原则,因地制宜、科学治沙,切忌片面追求高盖度、重树轻草的建设行为。比如,在沙区栽植人工植被必须依据生物气候带确定植被类型,在降水较好的东部沙区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重建恢复为辅;在降水稀少的西部干旱沙区,采取人工促进恢复重建为主、封育管理与自然恢复为辅的原则。
专家们还提出,应坚持以“雨养植被”建设为主体的指导思想,严禁大面积灌溉治沙,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我国生态治理的经验表明,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区这种大范围、广阔的地域内进行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生态建设,若不坚持以雨养植被为主,反而将大量水资源用于生态灌溉,不仅会使生态系统难以为继,也不符合对宝贵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目的。因此,要根据土壤水分承载力和沙地水分平衡规律选择合适的建植物种和建植方式,坚持雨养植被建设,限制大规模灌溉性营造生态林,以确保生态恢复和治理的可持续性。
建立可持续的后效评估体系,强化工程长效监督和管理体制同样不容忽视。具体来说,评估可分为建设效果评估(短期)、管护成效评估(中期)和生态效益评估(长期)。当前亟待建立法制化的后续评估和从实施到效果评估一体化的第三方监督及评估机制。
与此同时,在专家们看来,做好“一带一路”沿线的生态治理工作,还应制定“惠民保生态”的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与民生双赢。制定“惠民保生态”的补偿机制,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收益内部化,使风沙区保护者得到补偿与激励,实现环境保护行为的自觉自愿自利,从而真正实现生态与民生双赢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科学报》 (2016-07-19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