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才妃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4/21 9: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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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导师制:全面推行有多远

 

■本报记者 温才妃

又到了西南大学附中每年的“拜师日”,欲投向教师岗的大四学生纷纷来此“拜师学艺”,跟着师傅学习课堂教学,一直到7月份。

然而,有一拨毕业生却可以直接跳过这一环节,那就是选拔进入“双导师制”的西南大学“师元班”免费师范生们。从大二起,他们就跟着附中的“导师”学习,临毕业,他们俨然已成为了“有两三年教学实践”经验的“老兵”。

早在2013年左右,包括西南大学在内的部分师范院校就开始探索“双导师制”建设。今年4月12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中要求,全面推行教育实践“双导师制”。由教师教育院校教师和中小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充分发挥高校指导教师的理论与研究优势、中小学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优势。

当“个别试点”变成了“全面推行”,反映的是师范生培养的何种倾向?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呢?

传统师范生培养的回归

“我们会到中小学听课,跟着中小学教师学习课堂管理、改改作业,他们会给我们一些授课上的指点。个别同学还可以得到代课的机会……”山西某师范学院师范生小杜向《中国科学报》记者描述了双导师制的日常生活。

对于一些年长的教师而言,这样的画面看起来并不陌生。因为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类似的培养方式就大量存在于中等师范学校当中。

淮阴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伍红林告诉记者,从前由中等师范学校培养小学、幼儿园教师,那时候师范生培养与附属的小学、幼儿园合作紧密。随着中专层次的师范学校逐步消失,师范生培养的重心转向本科层面。“一些师范院校在向综合化发展过程中,‘师范’的比重和地位日益淡化,师范教育的传统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与基础教育的联系也在转型中减弱。”

可以说,为了提高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双导师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过去传统的回归。

那么,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其效果又是如何?

如文章开头所述,定位于精英班的西南大学“师元班”,由于高校与附中离得较近,学生可随时到中学听课,且大学与中学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事实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作为西南大学附中总导师的负责人、该校校长张万琼也坦言,如果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类似的模式恐难以支持,大量的师范生涌入,同样需要“安静办学”的中学也无力消受。

在试点规模更大的、小杜所在的高校,问题已经浮现出来。“我们有200多人,学校仅为我们联系了两所中学,显然中学无法一对一地为我们安排导师,有些师生比甚至是1:10,导师们都有本职工作,再遇上责任心不强的导师,更是无法得到有效的指导。对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更像是一次短期的体验,谈不上从实践中学到多少。”

上课时间、制度成制约因素

怎样让中小学导师发挥设想的作用,是双导师制建设中最核心的问题。时间重叠、制度缺失成为制约双导师制发挥作用的症结所在。

伍红林告诉记者,由于中小学与大学的上课时间同步,中学导师的日常工作较忙,师范生也有大学里的学业、课程,使得中小学导师只能偶尔到师范学院作相关指导,师范生也无法持续在闲暇的时间里到中小学里去。

即便中学与大学离得较近,师范生可以抽空来中学学习,还是得依靠师范生的自觉性来维系。

张万琼坦言,毕竟中学导师管理师范生,不像管理中学生那样,有升学的压力存在。“中学导师叫师范生一次不来,叫两次、三次还不来,有可能就放弃了指导。”

而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由于制度的缺失,高校与中小学协同的积极性,始终在边界徘徊。

在这场大学与中小学的合作中,一些中学导师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和责任,为培养师范生服务。“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于,他们首先会问帮助大学培养师范生,对中小学、对导师本人是否有帮助,对收入、职称是否有提高。如果无法获得现实的回报,往往难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伍红林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情况,有的师范院校邀请中小学导师作讲座,中小学导师仅有一二百元的报酬;在评定职称时绝大多数中小学仅将“双导师制”的经历作为参考,而不是实质性的加分项……

而伍红林所在的教师教育学院主张“自己主动走出去,而不是光指望把对方请进来”,组织教师团队,分语文、数学、英语、学生工作四个领域,每周一、周二都往中小学跑,与中小学教师一起备课、评课,深度介入到地方中小学的教育实践变革中去,再通过合作反哺师范生培养。

然而,像这样靠打“感情牌”维系的模式,有可能无限度地消费下去吗?

制度与责权亟待明晰

时间重叠,尚可以通过调整学制——将两学期变为三学期来弥补。然而,制度缺失,却会把一项好的机制困在原地。

为此,伍红林强烈呼吁,随着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的出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介入落实这一文件精神,因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是地方中小学的直接主管部门,只有他们配合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地方中小学必须执行这一政策,才能真正确保中小学导师真正参与到师范生的培养中来,改变师范院校“央求”地方中小学的现实局面。

然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却对出台政策并不抱乐观的态度。他告诉记者,近两年,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的要求、通知多如牛毛,市级中学、县级教育部门一年收到的文件成百上千,在这种情况下再出行政要求,被当作几百分之一处理,效果必然不好。

“首先要明确责任链——培养一个师范生,具体要由谁负责任。”储朝晖指出,学校在过去做了很多把责权利分散的事情,导致责权边界不明确。比如,过去,师范生一般选中学的任课教师为导师;现在,学校更看重形式,不排除谁名气大找谁,导致名气大的中学导师精力有限,无力悉心指导。因此,首先要调整学校内部管理,让责权关系变得更加明确。

对于如何激发中小学导师的积极性,伍红林建议,除了加强实践经费的投入、在职称评定上予以优先,师范院校还应改变课程计划,开设实践类微型课程或增设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模块课程或搭建各种活动平台,让导师有机会到高校直接参与相关课程教学;同时,师范院校向导师开放各种研究资源、平台资源、理论资源等,使之成为他们专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如此,中小学导师就会乐于走进师范院校,大大增加与师范生交流、互动的机会。

《中国科学报》 (2016-04-21 第6版 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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