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才妃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3/3 1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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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求学,导师何故买单

 

■本报记者 温才妃

最近,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王诺在博客上发表公开信《用选课人数决定博士课程好坏,文学博导不交钱就不许招博士生》。他因坚决反对学校“博导不交钱就不能招收博士生”和“博士课程选课人数少于5人就不能开课”的政策,被停止了招收博士生的资格和博士生课程。

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也让我们重新回到一个问题的讨论上,博士生导师该不该为招生交助研经费?

国际惯例,是耶,非耶?

“不交钱就不让招博士生”并不是厦大的一家之举。

早在2007年前后,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就出台过“导师出钱给研究生或博士生发助研经费”的规定。此举也曾引起学者的反对,甚至为了抵制该政策,一些导师出现减少招生名额或罢招的情况。

然而,随着博士生招生的变化,类似的硬性规定在高校中越来越少,更多地转变为导师的个人行为,即在经费充足的条件下,主动给学生发经费。但并不排除一些高校或多或少地保留“交钱招博士生”的“传统”。

有人说,这项政策是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不少人的理解中,国外高校通常以项目形式招收博士生,导师的科研经费很大一部分用作博士生津贴,因此,出钱给博士生发助研经费也是“情理之中”的行为。

然而,事实上全都是这样吗?

“国外高校招博士生要由导师出钱,是一种以偏概全的看法。”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研究员喻海良在科学网博客中以自己所在的高校为例,指出由于学校奖学金、国际基金项目、政府奖学金、自费生、捐助的博士岗位的存在,博导招生并不需要自己掏钱。

“如果从事基础研究,一般是从学校或者政府项目中获得奖学金,而不是导师提供奖学金。这样的课题不会给导师带来‘物质’上的贡献。相反,如果从事应用研究,基本上都是由导师提供奖学金。这些研究可能帮助导师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也可能为他带来其他利益。”喻海良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对于后者,他补充道,导师出钱资助的博士生,主要是工程项目类的课题,或者相当于国内横向课题资助的博士生。还有一种情况是,导师相中了某学生,但该生没有能力从学校或者其他地方申请到奖学金,但“一般都是资质从优的学生”。

高校管理问题的折射

很显然,把导师出钱招博士生解释为国际惯例,并不能说得通。那么,中国高校又是基于什么目的要求“导师交钱招博士生”呢?

为了学术要求所有导师向学校交钱招生,并不能说得过去。正如王诺所抗议的,让导师交钱招博士生,“放在博导的研究完全无须博士生协助、博导对博士生只有付出没有索取的多数人文学科,完全不符合实际”。

“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学校担心博士生因经济原因中途辍学或去社会上打工影响学业,因此需要导师承担部分培养成本。”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副教授侯定凯说。

只是,让导师分担培养成本,是否恰当可行呢?

侯定凯指出,这其中暴露了导师的职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分工问题。学生的生活保障、心理辅导、就业问题应该有相应的部门负责,如果都来找导师,导师就会难以招架。而且,“让导师上交助研费,并没有直接的育人功能。第一,学生在经济上无法真正满足,毕竟经费有限;第二,无法激励学生更好地钻研学术,学生会认为领取经费理所当然”。

事实上,无论是将课堂限制在5人以上,还是让导师交钱找博士生,只有一个真正的获益者——学校。

“博士生跟着导师做课题,确实对导师贡献不少,但收益最大的还是学校本身。博士生写论文,署名自己、导师或相应贡献者,但是作者单位一档写的都是自己所在的大学。因此,博士生不只是给导师干活,更是给学校各种排名作贡献。”喻海良如是说。

侯定凯指出,学校真正应该重视的是,如何把学生、教师的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单一维度地考虑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师生利益不一致、甚至冲突的情况。

在他看来,类似事件的背后,一方面,反映了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的对立——决策的出台过程没有尊重学术自由,等到事后政策出台再来抗议,管理工作也变得被动;另一方面,反映出管理层没有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的差异性,不同学科专业的导师在经费资源的可支配程度方面是不同的,“一刀切”的做法难免遭遇反弹。

体量大但并非无解

如何有效地在经济上给博士生减负,选项并不唯一。

在喻海良博客的回帖中,有网友指出,因国内博士生体量大,使得高校无法完全实行自费与奖学金共同支持的政策,也没有办法集中优势资源到适合读博的学生身上,因此只能搞平均主义,出现人人有补助但又不高,都需要导师补贴的困境。

侯定凯表示,制度的设计应该有针对性,高校应重点考虑学生方面的支持系统,如扶贫性质的补助,学生可通过贷款途径去申请;竞争性的奖学金,应该奖励学术优秀者,而不是搞平均主义,这部分钱也不该由导师来出,而是该由学校设立各种专项奖学金,如此才能切实解决学生的经济问题,同时可以激励学生投身学术。

喻海良认为,有效地减少博士生数量是出路之一,经费总量不变人数变少,自然人均经费、补助就高了。另外,可以多给他们提供助研、助教的岗位,如将教授的答疑课程由优秀博士生去完成,从而节省教授的时间,也间接提高博士生的收入。

“由于体量大导致没办法实行科学的奖学金制度,我并不认同这一理由。”喻海良说,国内高校的博士生绝大多数是通过考试选拔上来的,一些人尽管分数高但研究水平较差。对于这样的学生,让导师提供较高的奖学金并不现实。

据介绍,在国外博士生奖学金都是采用“申请制度”。在博士生岗位申请时,不仅要证明自己学习能力,还要提交初步的研究想法,同时列出详细的研究经历、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在提交材料到学校之前,他们都与导师有过接触,导师也进行了初步的把关,如此才有可能获得奖学金。

“在未来一些年内,国内高校可以两种制度并行。一方面,通过考试上来的学生,全自费或者奖学金由导师支付;另一方面,通过申请上来的学生,实行全额奖学金制度,由学校全额支付。”喻海良如此建议。

《中国科学报》 (2016-03-03 第6版 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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