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
近日,有媒体爆料,湖北孝感大悟县金山中学举行了一场“拍照式”补贴发放仪式。学生在填写贫困生补助金申请表后,还得手举百元大钞,面带微笑配合老师拍照。更奇怪的是,仪式结束后,却没人领到1分钱。
资助设立的初衷本是解贫困生燃眉之急,保障贫寒学子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类似做法却让援助之手传递出了伤害贫困生自尊的寒冰。
“虎瘦雄心在,人穷志不短。”然而现实中,强奸受资助者尊严的理由种类繁多且冠冕堂皇。诸如金山中学的“仪式性”资助及花样繁多的“比穷”“晒穷”,丝毫不顾及贫困者的内心感受。
2009年11月,上海海事大学特困研究生杨元元在宿舍内自杀,便是寒门学子面对现实的无奈放弃生命的典型案例。窘困的生活让杨元元无奈带母求学,却因宿舍管理员驱赶母亲,使其心理防线崩溃,最终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这一案例相对极端,但对寒门学子施助时,施助者丝毫的冷漠都可能在无意间刺痛受助者,让好事变得“走了形”。
曾有研究对大学贫困生和普通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对比,发现相较于普通大学生而言,贫困生的强迫症、人际关系敏感等因子明显高于后者。研究指出,处于中度痛苦水平以上的贫困生比普通大学生高出近5%。这值得相关部门予以关注。
笔者认为,对贫困生的资助首先应考虑到他们的人格尊严,这对资助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制度设计层面,应优化资助模式。在选择和帮扶贫困生过程中,设置更加合理的模式,在保障公平的同时,兼顾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避免采取将贫困生推向前台诉说贫穷的操作方式,最大程度地保护贫困者尊严。
其次,提高实际资助发放者素质。加强实际资助发放者的培训,培养其在实操过程中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贫困生的利益和诉求考虑,避免类似形式化资助“仪式”的出现,使资助贫困变成“消费贫困”。
最后,切实关注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系统应当给予贫困生更多关注,了解其心理动态,在为其生活提供物质帮助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其心理健康和精神需求,对其面临的心理问题做到及时纾解,提高贫困生心理健康水平。
贫穷不应成为寒门学子奋进的桎梏,更不应成为其获得尊重的障碍。如果对贫困生的资助要以牺牲受资助者的人格为代价,恐怕只会适得其反。
《中国科学报》 (2016-01-26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