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75号
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结束,我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科技专家推荐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14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91项(通用项目154项,专用项目3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601项(通用项目471项,专用项目130项)。经我办形式审查,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8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推荐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
自公布之日起4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督查处),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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