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昨日(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企业屡次环境违法将“罚无上限”。昨日零点20分,在昌平北七家一家热力公司锅炉房内,执法人员开出“大气新法”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这家锅炉房二氧化硫排放超标6倍,依据新法,将被处以8万至10万元的罚款。
市环保局表示,今年每月的第一周都将进行专项执法。
昨日凌晨,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零点行动”,对以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对象集中于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石油化工、餐饮业等重点行业。
截至昨日10时,共检查617家单位,其中581家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占94%。
市环保局通报,此次“零点行动”共查出25家单位存在超标排放、11家企业存在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表示,今年内每月将确定专项执法周检查的重点内容,并通过环境监察平台统一发布。3月第一周,全市仍将以各类燃煤锅炉排放检查为重点,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将依据《条例》进行处罚,并及时通过媒体曝光,还要纳入企业信用系统,在绿色信贷、上市核查等方面予以限制。
■ 现场
靠近排水口便闻到刺鼻气味
昨日零点刚过,在北七家镇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锅炉房,执法人员进门后直奔燃煤锅炉的脱硫塔,另一组人则联系值班负责人调取“加碱除硫的记录”。
一靠近脱硫塔附近的排水口,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一位执法人员弯下腰,取PH试纸沾水,“PH值5左右,酸性,硫没除干净。”随后,仪器对除硫塔监测的结果显示,该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350毫克/立方米,超标6倍。
“化验员不在,没有加碱记录。”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锅炉房值班人员回答道。
对此,执法队员表示,只要燃煤锅炉正在运行,就应随时根据运行情况加碱,进行酸碱中和除硫,否则超标的二氧化硫就会排到大气中。
市环保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表示,这家燃煤锅炉房二氧化硫排放超标,按照新实施的条例,将罚款8万至10万元、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新条例,执法人员还会对其进行复查。一旦发现继续超标排放,将会对其进行加倍处罚,上不封顶。(原标题:《大气防污条例实施 开出首张罚单》)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