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相当比例的非竞争性收入作为坐冷板凳的专心学问者的保障,没有对科研尤其是基础学科长线发展规律的把握,就无法推进基础研究,也无法确立学术精神。
近期有些专家学者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使得包括大学在内的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使用问题成为舆论重点关注对象。光明日报陆续刊发《应杜绝科研经费管理的形式主义》《用法律堵住科研经费管理漏洞》等评论,引人深思。
笔者的观点是,科研腐败的存在,一方面源于科研经费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也因为科研经费的分配体制、科研人员的薪酬体制设计不佳。刚刚颁布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专注于防止重复立项、减少政府干预等问题,及时且必要。不过,它主要涉及的是公开竞争性研发经费领域,科技研发经费还包括基本支出,例如科研人员的工资、科研设备、科研用房等等费用。客观地讲,《方案》仅解决了部分问题。
在现行对于研究人员的行政性考核——以量化评价指标为准的大背景之下,科研人员的薪资待遇以及可能的各种奖励等都与科研项目有关,能争取到多少科研经费几乎决定着科研人员的所有收入。这种大环境造成了两种科研“景观”:一是一些课题带头人掌握着大量资金,学术资源,进而“老板化”。“老板”的权力大了,科研腐败就有可能随之而来。二是科研机构内部出现了极大的“贫富分化”。如果没有科研项目,意味着拿最低的工资,做最多的事,还可能担负最多的失误成本。因此,很多不能进入“老板”队伍的年轻学者,只能边缘化,进而“不务正业”,另找途径挣钱养家,最终导致人才的浪费。从这个角度讲,增一分科研保障,就是减一分科研腐败。
年轻学者、青年科技工作者常自称“学术农民工”,因为大家的薪酬待遇大都与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没有相当比例的非竞争性收入作为坐冷板凳的专心学问者的保障,没有对科研尤其是基础学科长线发展规律的把握,就无法推进基础研究,也无法确立学术精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科斯,仅凭两篇开创性论文就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一生就一部研究论文集。按中国标准,科斯甚至无法在年度科研考评中过关。
诚如上海交通大学季卫东教授所言,在目前的大学薪酬体系中,固定收入比重太小,竞争性、时效性的津贴部分比重过大,不利于安心做学问。在国外一些著名的大学中,教师的定额月薪或年薪就足以维持体面生活,每年还发放书籍购买经费、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及其他研究资金,尽管金额不大,但都是平均分配的。科研项目资助以及竞争性资金纯粹是为研究需要而申请,而不必伴随着其他短期利益的计算。即使没有这些经费来源,一个学者(尤其在文科领域)也应当可以毫无障碍地从事日常研究和教学。
笔者以为,如果短时间内科研机构的薪酬体制无法改变,那么每年平均分配给每一个科研人员一定的书籍购买经费,每年提供每个科研人员自主参加业内两到三个学术会议的经费保障,则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会前有公示,会后有审核,确保严格监管。哪怕只提供这样的底线式保障,哪怕增加一点点这样的非竞争性科研支出,中国学术研究和科研环境都会有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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