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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至少四成 |
欧盟敲定“里程碑意义”气候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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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新的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图片来源:Bartek Sadowski
本报讯 分析家们认为这一举措将使国际气候政策变得更有活力——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集团,欧盟(EU)领导人刚刚就一系列中期气候与能源目标达成一致。欧洲理事会于10月24日宣布,通过欧盟委员会于今年1月提出的《2030年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
欧盟新的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在欧洲理事会的一个通宵会议中达成——要求相对于1990年的水平,欧盟成员国到2030年共同减少国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40%。除非其他碳排放大国能够提出一个更为雄心勃勃的目标,欧盟的这一举措将成为其对计划于明年早些时候达成的一项全球气候协议所作的贡献。
欧盟国家元首还同意在欧盟范围内实现一项具有政治约束力的目标,即到2030年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增加27%,而目前仅为14%。而另一个27%的目标——提高欧盟能源效率水平——则仅仅是“象征性”的。
政策分析家对这一协议表示出谨慎的欢迎。伯恩市德国国际与安全事务研究所气候政策专家Severin Fischer表示:“在政治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说:“这实际上取决于其他碳排放大国明年的举措。”
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表示:“欧盟正在树立一个很好的榜样。”但他同时强调,这笔交易是欧洲各国政府就气候行动的迫切性和承受能力的不同观点之间的一次妥协。例如,严重依赖燃煤发电的波兰就威胁将否决这一决议,除非对于其能源和重工业做出意义深远的让步。
比利时布鲁塞尔“碳市场观察”主管Eva Filzmoser说:“重要的是各国对于更为雄心勃勃的目标的大门依然敞开着。但这一决议仍包括了一些对大污染源做出的不受欢迎的让步。”
从1990年开始,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已经下降了近20%。更多额外份额的削减将通过欧盟强制排放交易(ETS)对12000个耗能设施的覆盖加以实现。从2021年起,最大允许排放量上限将每年减少2.2%,而目前是每年1.74%。
欧洲理事会一致同意成立一个可靠透明的管理体系,以助欧盟实现其能源政策目标,并保证成员国有足够的灵活度来选择其能源结构,成员国还可视情况设立更高目标。为了建立功能完善和沟通紧密的内部能源市场,欧盟还将在成员国支持下推动现有电网实现10%的互联。
欧洲理事会还同意进一步采取行动,降低欧盟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程度,提升电力和天然气领域的能源安全。欧洲理事会认为,通过提高能源效率来缓解能源需求,开发本土资源和安全可持续的低碳技术,将有助于增强欧盟的能源安全。
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个框架为欧洲设定了一个“野心勃勃但经济有效的”气候和能源路线。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也指出,这个框架设定的目标有助于欧盟通过发展低碳经济、实现绿色增长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也有助于保证欧盟的能源安全。
然而尽管欧盟自己评价这一目标“雄心勃勃”,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和非政府组织代表认为,考虑到欧盟的历史责任、现实能力以及科学要求,欧盟的减排力度仍然不够。委内瑞拉气候谈判首席代表克劳迪娅·萨莱诺说:“欧盟的目标晚了10年。”
联合国2014年第三轮气候谈判10月25日在德国波恩落幕。各方围绕定于2015年通过的气候变化协议、2020年前的强化行动等议题展开讨论,但没有取得实质进展,这给今年年底将在秘鲁举行的利马气候变化大会带来不小压力。按照先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决议,协议将于2015年底在法国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20年开始实施,将成为各方2020年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依据。按照计划,各方应在今年年底利马气候变化大会前确定协议要素内容,在2015年5月之前形成谈判案文。(赵熙熙)
《中国科学报》 (2014-10-27 第2版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