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的出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8月15日透露,下一步要出台研究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按照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研究生与本科生都享受每年6000元的贷款额度。但是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全面收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万元。
与研究生收费机制改革相配套的各项政策陆续出台。就在8月12日,教育部和财政部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尽管资助金额不低,以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为例,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但是这笔费用主要用于生活费。
而同日出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顾名思义,属于“奖优不奖贫”。尽管金额不低,却不属于“阳光普照”型。
根据文件,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按照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张光明强调,学业奖学金不存在给中央不给地方的问题。文件中明确指出,各地还要参照中央政策精神制定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而前不久在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应贷尽贷。
张光明表示要不断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全力推动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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