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希) 3月8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华北平原位于我国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的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为加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日前批准了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编制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按照“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分区防治、突出重点,加强监控、循序渐进”的原则,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全面提升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届时地下水污染风险将得到有效防范。
《方案》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二是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分类防治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和堆放场地污染物渗漏等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金属、有机物和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等污染较严重区域的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这位负责人表示,《方案》对华北平原各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对保障该地区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中国科学报》 (2013-03-11 第5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