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国家下大力气抓改革、惠民生,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的教育改革也步入“深水区”。
改革,意味着破旧立新,直面障碍,勇于突破。在改革过程中,依法治教是规范改革程序、深化改革实践、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对研究起草《学前教育法》、启动《学位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等12项法制建设内容作出规划。
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中遇到哪些法律空白?如何修订现有法律使其更加适应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如何加强现有教育法规的执行?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两会代表委员。
近几年的两会上,关于教育的提案议案中,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始终是热点。仅2011年有关学前教育的人大议案就有13件。今年2月,教育部召开学前教育立法座谈会,正式启动研究起草工作。
“目前学前教育立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应加快立法进程。”一直关注学前教育的全国人大代表、菏泽学院院长郁章玉建议,学前教育立法必须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确保教师队伍高素质、高待遇,经费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融资为辅。
今年还有一项备受代表委员关注的教育立法《考试法》。由于种种原因,《考试法》自2005年研究起草,至今已时过7年,仍未面世。今年1月考研(微博)英语泄题一事,再次将《考试法》的立法问题推到风口浪尖上。
“这次事件提醒我们,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打击考试舞弊行为,迫切需要制定《考试法》!”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校长邓秀新认为,考试涉及过程管理,从出题、传送、印刷,到封存、分发等,各个环节如何衔接、有何责任,应通过法律来加以明确。
去年11月发生的甘肃庆阳特大校车事故,再一次引发公众对学生安全的关注。“近年来涉及学生安全的问题日渐增多,像校车安全、职校学生实习伤害等。一旦出现问题,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指出,现在教育部有相关规定,但是等级太低,法院判案时无法直接援引,至少应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
“法律界已争论多年,学校究竟是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还是履行监护职责?”王利明说,两种情况下的责任程度完全不同。他建议尽快研究起草《学生安全条例》,厘清各方法律责任。
“近20年来教育的变化前所未有,其中《教育法》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的颁布功不可没。”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指出,人们在满足了基本衣食需求,进入小康社会以后,有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日益强烈,对教育的期待也逐渐提高,此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符合人们的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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