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涉及千家万户,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一起作为国家教育改革发展两大战略任务,推动教育公平迈出了重大步伐。”在十八大新闻中心11月13日举办的主题为“中国的教育公平”的网络访谈活动中,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袁贵仁表示,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国家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健全资助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是努力缩小区域差距。一方面,对中西部采取特殊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如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等;另一方面,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如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提升中西部高考录取率等。
三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坚持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近两年来,中央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四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近年来,主要通过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等办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记者 潘希)
《中国科学报》 (2012-11-14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