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近日在长春举行。签字仪式上,双方分别介绍了福建师范大学和长春应化所的悠久历史、学科布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基本情况,并围绕合作的具体形式进行了深入交流。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人力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在双方共有且互补的专业如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分析化学与仪器研制、绿色化学与过程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和联合攻关。同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实现共同发展。(于洋 石明山)
《中国科学报》 (2012-01-18 B2 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