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尽快建立“教育特区”,以区域突破带动教改全局。仿照过去“经济特区”的若干做法,在全国选择一个勇于改革且条件较成熟的区域(例如广东省深圳市),由中央确定为国家教育特区,赋予其改革的先行先试权,允许该区域率先突破传统教育体制,以后再视情况逐步推开。这能控制改革风险和试错成本,符合改革的“风险分散”原则。
这种“教育特区”,不是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倾斜,首先应集中体现在理念上,敢于“跳出现行体制”,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去试去闯。
应给予“教育特区”制度创新的特许权。当前教改最核心的举措是要向教育特区充分放权:国家把管理高等学校的各类审批权下放给省级“特区”,包括学校审批权、招生自主权、学科设置和课程设置权,以及人事任命权、学位授予权、学术自治权等;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地方教育特区放权。凡属教育特区权限范围的事,原则上都下放,准予“特事特办”;凡教育特区需报送国家审批的事项,省级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审批。教育特区的管理部门也要简政放权,扩大特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在办学体制、校企合作、校本管理、社区参与和招生考试制度、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政府应以宽松的政策支持教育改革创新,允许基层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大胆创新。教育特区内的学校,要真正由教育家主导。
“教育特区”最终要成为中国教育的示范。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重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如果在广东深圳市建立“教育特区”,万众瞩目的南方科大改革目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可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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